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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 總統府國策顧問、前警政署長丁原進豪宅案出現重大進展,監察院要求調閱丁原進財產申報資料,警政署不但提供,還「主動且積極」調查丁原進夫妻動產、不動產、證券、監理等四大方面的財產,預計本月底將有初步結果出爐。這是警政署有史以來,首度清查前署長的財務狀況,丁原進是否如實申報財產,備受矚目。
據東森新聞報導﹐經警政署長王進旺批准,警政署12日已經將丁原進財產申報資料,呈送監察院。
警政署調查丁原進,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一併要查丁原進妻子的財產,警政署這項決定,被視為警界自清自律的指標,不過,丁原進是警界「山東幫」大老,目前子弟兵遍佈各警察機關,並位居要津,警政署大刀闊斧追查丁原進財產,是否引起反彈,有待觀察。
丁案曝光後,警政署一直保持低調,丁原進一度是治安部創部部長或警政總署第一任總署長的熱門人選,依照警政署以往敷衍苟且習性,原本外界以為警政署不會調查丁原進。沒想到,警政署以明快作風痛下決心,發函財政部等相關單位全面清查丁原進財產。
這項消息傳出,令警界譁然,尤其是警政署內部,部分警官爭相查證後,確定警政署已經著手查察丁原進。
一名熟悉警政署生態的高階警官表示,監察院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確可以要求警政署提供丁原進財產申報資料,警政署大可將丁原進當年申報的資料,直接複製一份交給監察院即可。
這名警官說,警政署不只將丁原進的財產申報資料交給監察院,並且對丁原進動產、不動產、證券、監理等四大方面的財產,全面展開調查,警政署這項動作,間接表示「不信任」丁原進,否則,何須查察丁原進財產。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4條規定,受理財產申報機關 (構) ,於申報人喪失公職人員身分之日起屆滿一年,應將其申報財產資料發還申報人;不能發還者,應銷燬之。但司法機關、監察機關依法通知留存者,不在此限。
丁原進去年8月1日退休生效,若無意外,本月31日,警政署將把資料歸還丁原進,因此,警政署可望在本月底之前,將丁原進財產狀況清查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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