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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 洛杉磯的聯邦法官裁決,兩家航空公司處理旅客行李不當,必須為因此死亡的旅客負責賠償17万美元,開創了前所未見的判例。
據美國之音報道﹐患有气喘病的75歲老太太內斯切儿從洛杉磯搭乘飛机前往圭亞那,參加孫子的婚禮,她隨身攜帶的行李包里面有治療气喘病的醫藥和吸气裝置,但航空公司的柜台人員不准攜帶,而要她寄行李。根据法院紀錄,行李包一直到她抵達圭亞那兩天以后才物歸原主。但內斯切儿當時已經受到嚴重焦慮和呼吸問題的傷害,一個星期后,她死在圭亞那的醫院。
洛杉磯的聯邦法官斯奈德裁定內斯切儿所搭乘的兩家航空公司必須負責,他們是美國航空公司和英國西印度航空公司,盡管到底是哪一家公司的柜台人員不讓內斯切儿隨身攜帶行李,現在還不清楚。航空訴訟專家古德說,這個裁定是第一次因為航空公司處理行李不當,造成死亡,然后必須負擔金錢賠償的案例。他說,所有的航空公司將因此注意到,必須讓旅客攜帶隨時需要的醫藥用具。醫藥不是游泳衣物,寄丟了還可以在目的地另外買一套。
內斯切儿的案子發生在1997年12月,她從洛杉磯經紐約轉圭亞那,內斯切儿的故鄉在圭亞那,她有四十個孫輩。根据法庭紀錄,她從前多次做同樣旅行,每次都用同一個行李包隨身攜帶醫藥和用具,但當她在紐約轉机的時候,一個柜台人員拒絕讓她隨身攜帶行李,盡管她的女儿在洛杉磯國際机場已經請机場人員打電話給紐約,要求他們同意讓內斯切儿隨身攜帶行李。柜台人員拒絕內斯切儿的原因并沒有得到解答,兩家航空公司的律師也沒有就此評論。
原告的律師則說,內斯切儿的行李包被拿走以后,她開始尖叫頓足,航空公司人員答應她在圭亞那下飛机的時候會拿到行李包,但當她抵達時,所有的行李,包括裝著藥物的行李包通通不見了,兩天以后,才物歸原主。但那時,內斯切儿已經發生嚴重的焦慮和呼吸問題,一星期后死在醫院里。
國際航線的索賠都是根据1929年的華沙公約,乘客每人最多可以索賠七万五千美元,如果航空公司的過?O故意的,那么可以要求更多賠償,從前也有其他家屬提出告訴,但內斯切儿的案子是第一件因為行李遺失而獲得胜訴。航空公司的律師聲稱內斯切儿本來就有病,飛行中又發生感染,不是她的醫藥所能治療。但法官認為,因為航空公司已經得到通知,旅客需要這些醫藥幫助呼吸,而他們卻忽視這個要求,后來還遺失行李,裁定航空公司賠償17万美元給原告內斯切儿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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