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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前天下午,一起聚斂錢款達500萬元的非法傳銷案,在盧灣區法院開庭。歐君君和黃國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和5年。
自1999年5月起,歐君君便伙同黃國杰,在上海進行傳銷活動,起了一個叫做“澳盛迪300制度”的名字,然後在社會上招募推廣人員,每個推廣人員需交300元的保證金,傳銷物品是價值150余元的“康邁斯”產品。為了騙取更多的不明真相者,歐君君還以上海奧盛迪經貿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在打浦橋金玉蘭廣場租賃了經營場所,并以個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用以存取保證金等。至去年案發時,該賬號已存入500余萬元,但絕大多數已被提走,供歐君君和黃國杰揮霍,賬戶上只留下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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