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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一位在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的中國醫生星期三在美國國會國際關系委員會做證說,他參加過超過一百次從死刑犯身上摘取角膜和皮膚的行動,而其中有一名死囚尚未死亡。這位名叫王國奇(譯音)的醫生是在知名异議人士吳弘達的安排下到國會做證的。由于吳弘達在美國華人社會極具爭議,王國奇證詞的真實性也就隨之被打上了問號。
BBC報導, 王國奇來美前就職于天津武警總隊總醫院,他是一位燒傷科醫生。他在給國會的書面證詞中說,他曾目睹過該醫院的其他醫生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并且出售器官牟取暴利。
异見人士吳弘達安排了這次在美國國會的作證
持旅游簽證入境
王國奇在他的庇護申請中提供了他親身參与的多次摘取器官的第一手陳述。王國其持旅游簽證于四月三十日來美,該旅行團定于五月十六日返回中國,三十八歲的王國奇決定留下,并与在華盛頓的”勞改基金會”執行長吳弘達取得聯擊。
吳弘達說,他花了大量時間确定王國奇的身份,他和國會國際關系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認為,王國奇的陳述非常可信。王國奇在陳述中列出了執行死刑的時間和地點,列出了參与摘取器官的醫生姓名,并對整個過程做了形象的描述。
王國奇在證詞中說,他所在的武警醫院,通常會在執行處決數名死刑犯之前得到通知,而這通常是在中國新年前夕以及中國政府進行”嚴打”的時候,向醫院提供信息的保安人員,每具尸體可以得到三百元人民幣(三十七美元)的好處費;而一枚腎臟出售給富人或高官的价格超過一万五千美元。
極為詳細的描述
王國奇說,他曾在刑場及火葬場直接觀察,在許多情形下,死囚被槍決后立即送上救護車,其腎臟在槍決后兩分鐘即被取出;隨后,他和另一位醫生一同前往火葬場,在火化爐旁的小房間里從死囚尸體的四肢、胸前和背部取皮,皮置于生理鹽水中進行低溫保存,供燒傷患者使用。他透露他也剝离過死囚的角膜和其他組織。
王國奇說,當把所有可以剝离的組織及器官取走後,剩下的是一堆難看的肌肉,血管還在流血,所有內臟外露,這樣的尸體就交給了火葬場的工人。他回憶說,一九九五年河北省的一個搶劫殺人犯被判處死刑,執行死刑前,他給死刑犯注射了防止血液凝固的針劑,而一個警察告訴死囚,這是鎮靜劑。
行刑時,法警的第一顆子彈并沒有立即使死囚死亡,他躺在地上抽搐。但是,此時醫生已經受命把他搬到救護車上,泌尿科醫生立即摘取了他的腎臟,隨即离去。王國奇和其他的燒傷外科醫生留在救護車中取死囚的皮,然后他們把半死的死囚裝到一個塑料袋中,扔到一輛卡車上。
有人提出疑問
王國奇說,他曾經要求換工作,結果受到醫院領導的批評,醫院領導要他寫一份自我批評,并保證不透露摘取和出售器官的事情。他表示,他擔心回國后會受到迫害。王國奇在庇護申請中說,他用假名字并花了五百五十美元獲得了護照,隨即參加了旅行團,這個旅行團去了拉斯維加斯、大峽谷、環球影城和迪斯尼。王國奇說,這個團有十五人,而据他所知,沒有任何一人按期回國。
根据吳弘達的勞改基金會提供的數字,在一九九八年,中國執行了一千七百六十九次死刑,進行了三千一百六十七次腎臟移植。吳弘達說,中國政府在一九八四年曾經規定,死囚尸體供醫學之用,要征得本人或家人同意,而事實上,死囚及家人都沒有被徵求過意見,過程中也充滿了腐敗。
在美國的一位華人律師說,王國奇出于政治庇護的需要,證詞中難免夸大其詞,而他的證詞亦無從考證。不過,這位律師也希望中國政府今后能夠讓死囚簽同意書,同時立法杜絕買賣器官。在西方國家,可以捐獻器官,但絕不能買賣器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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