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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訊】据報道,安徽阜陽農民金文標在几個月時間內連續作案多起,竊得當地一些鄉村干部錢款共計5.4万元。一審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金文標有期徒刑十年,金不服,以“自己盜竊是對鄉村干部的腐敗行為不滿,自己盜竊是為了反腐敗”為由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個人触犯了刑律受到制裁,是很正常的事情,任何借口都不能使其逃脫懲處。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金文標貌似滑稽可笑的聲辯,卻也多少折射出了些現實的影子。現實情形是:一、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确未得到有效遏制,甚至還呈現出愈演愈烈之態勢。二、确有一些干部家中被盜后不敢報案,因為他們害怕刑事調查最后會調查出他們的腐敗問題來,所以遇到家中被盜就只有裝聾作啞,打掉門牙往肚里吞,所以一些腐敗分子除了怕紀委与檢察院外,還怕小偷。
“鏡至明則丑者無怒”,從“丑者有怒”可看出當前之“鏡”尚未至“至明”之境,需加大力度,就是要大力開展反腐斗爭,長期保持對腐敗的高壓態勢,直至腐敗勢頭得到控制,社會政治環境被廓清。另外,更要大力進行反腐斗爭的制度建設。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机制,如果一個官員腐敗了就必定難逃懲處,哪又會有机會讓竊賊去“屢建奇功”呢?所以說,小偷有時不但偷出了錢財,且“偷出”了腐敗,更“偷出”了反腐制度上的缺陷。前不久南方某省商檢局長因為搞腐敗受到查處,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該“局座”暴出可憎面目竟是緣于家中的一次失竊。如果沒有這次意外事件,這個腐敗分子還不知道要隱藏多少年。而日前又有則類似的“趣聞”傳來:贛北某縣交通局局長養了個女儿不務正業,15歲便和流氓“談戀愛”,為能過上“幸福生活”,該女慫勇男友去偷父親的錢財。當“女婿”深夜將30万元巨款盜出后,卻不巧被巡邏的警察逮個正著,于是不但這“女婿”進了班房,局座大人也進了班房。如果不是“及時發生家庭內訌”,該“局座”大人還不知要等多少年,才能“實現”“進去”的“理想”!
竊賊金文標聲稱盜竊干部錢財是為了“反腐敗”,以“反腐斗士”自居,我們在把它當作笑料笑過之后,是不是也能品出一點苦澀的滋味?
摘自新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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