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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據土耳其總統府今天表示,大法官出身的總統塞翟,昨天將飽受爭議的廣播電視法案送回國會重審,是基於以下若干因素:法案內容不客觀、定義不明、易導致媒體獨占局面及罰金太高有箝制自由表達之嫌。
總統府在一項聲明中引述總統塞翟的否決依據說,懲罰性法案應有客觀且明確的定義,但國會送交的廣播電視法案中有若干概念不明的禁令,例如法案中規定「不得有引發恐懼或造成悲觀及絕望傾向的廣播」,即可能因人而異,作出不同的闡釋。在罰則方面,塞翟說,法案對侵犯個人權利的媒體處以極高罰金,非多數廣播電台及電視台業者能夠負擔,勢將造成媒體被迫關閉或中止廣播。此外,罰金多寡由法庭在上下限之間決定,也將因法官個人不同評估,而可能出現不公的判決。
塞翟又說,除罰金太高易造成中小型媒體關閉外,法案賦予私人媒體業者可參與公營媒體招標及股市買賣,也容易造成大型集團收購電台或電視台,進而壟斷或獨占廣播事業,製造有利個人利益的不實廣播。另據國會人士今天表示,上述法案遭退回後,總理艾西費特領導的左右派三黨聯合政府又起爭議,拒絕依據總統意見修訂者佔多數,一般預期該項法案將暫時擱置,仍使用現行老舊的廣播法。
在總統塞翟否決這項主要由內政部及交通部擬訂的法案之前,法案中另一項條款也引發資訊業者強烈爭議,即法案中規定「凡是在網路通訊中有誹謗、誣衊、散播叛亂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善良風氣內容者,將處以一至五年有期徒刑」。據國會憲法修訂委員會人士表示,這項法案旨在將網路比擬新聞媒體,比照類似的新聞法管理,所指網路犯罪內容如下:禁止在網路中惡意誹謗、誣衊或醜化他人、未經當事人同意,禁止網路服務業者或個人私自洩露或出賣他人網路資訊。
此外,在內容審查方面,禁止散播危害國家安全的分裂主義思想、禁止散播敗壞社會善良風氣的不良內容、以及禁止傳播醜化或羞辱土耳其傳統文化的消息。草案中也提及土耳其將與他國合作共同打擊國際駭客行為。但國會資訊技術委員會專家對這項法案提出異議,認為土耳其現行雖然並無專法管理網路,但網路性質及環境與新聞媒體完全不同,不應比照新聞媒體管理,而且內政部所訂網路犯罪內容,無異是箝制網客的思想自鎮由及表達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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