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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郭傳信安卡拉十六日專電)據旅居土耳其的維吾爾裔人士表示,中共中央最近下令對新疆維吾爾民族運動展開新一波的「春季嚴打」行動,凡是言行中有別於漢人的強烈民族意識或宗教意識者均遭到逮捕或處決。
這位匿名人士指出,中共鎮壓新疆維吾爾民族運動的方式,先是不分青紅皂白逮捕人,然後再設法羅織罪名,捏造罪狀,扣上「分裂國家主義者」或「非法宗教分子」的大帽子,不然就是誣指被告有暴力偷、搶或吸毒行為,在證據不足情況下,逕行審判及處決。
這位人士同時證實總部設在德國的「東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的一篇報導說,自中共新疆當局展開「春季嚴打」行動以來,許多無辜的維吾爾人均面臨上述的遭遇,至今不是已遭到處決就是被羈押在監獄中。
據「東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報導,在四月下旬至五月初之間,中共新疆當局對境內的維吾爾民族展開大規模打壓行動,包括:
四月二十六至二十九日,塔里木盆地西部的喀什縣,有一百八十六名維吾爾人被捕,罪名是「分裂國家主義者及非法宗教分子」,其中一百五十三人被判處死刑。
四月二十一日,新疆西北部伊犁縣中級法庭以「分裂國家主義及非法宗教分子」罪名,判處十三名維吾爾人死刑後立即執行槍決,隨後在當月二十八日,又有四名維吾爾青年遭到處決。報導中 (包括以下報導) 均列出了死者姓名。
五月一日,伊寧市近郊的達丹圖村十一名維吾爾青年,也以同樣罪名遭到逮捕。
四月二十七日,新疆中部、天山南麓的庫爾勒縣中級法庭以公審方式,判處六名維吾爾人死刑,罪名是「分裂國家主義者及非法宗教分子」。
四月二十八日,新疆西南部、崑崙山西側的和田縣,中共公安部隊在各鄉鎮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當天即由和田縣中級法庭派員在鄉鎮中進行審判,十六名維吾爾青年分別以「恐怖分子、分裂國家及非法宗教分子」等罪名,被判處九至二十年不等的監禁,其中兩人年僅十八歲。
四月二十四日,吐魯番縣中級法庭以「企圖分裂國家、犯罪及搶劫」等罪名,判處十四名維吾爾青年,其中兩人被判死刑,其他十二人分別被判處二至十五年不等的監禁。
四月二十九日,吐魯番盆地西部的托克遜縣中級法庭,舉行「春季嚴打」公審大會,公安人員強迫當地近千名維吾爾居民參加公審,對二十四名年齡從十九至五十九歲不等的維吾爾人,以同樣罪名判處不同的罪刑。
報導說,當地中共公安首長並在審判中發表「演說」,聲稱「春季嚴打」行動是由中共中央下達命令執行,而今後此種行動將會不斷進行而且更加嚴厲。
四月二十七日,塔里木盆地西北部的阿克蘇縣中級法庭,也以「春季嚴打」公審大會方式,判處五名維吾爾青年死刑,罪名是「分裂國家主義者及非法宗教分子」。
報導說,宣布判決後,上述五名維吾爾青年立即由近百名軍警押著前往行刑場執行槍決,槍決後均被拋入一個大坑,由推土機草草掩埋,而死者家屬均被禁止接近刑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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