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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十四日專電) 加拿大人民稅負之重,在世界上可以說是屬一屬二。加拿大右翼智庫菲沙學院經濟學家艾默斯最近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此一情形在過去四十年來鮮有改變。今後是否會有所改善,亦不敢樂觀。
艾默斯表示,加拿大人稅負最重時期為一九九七年。當時各級政府的稅捐佔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八點七。一九九七年以後,加拿大人稅負雖有逐漸減輕的趨勢,但二000年各級政府稅捐仍佔去家庭平均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七點五,比人民用在房屋、食物及衣服上的開支總和還多。
艾默斯指出,這種情形與一九六一年以前的加拿大截然相反。一九六一年以前的加拿大,人民稅負比房屋、食物及衣服的總開支低。然而自一九六一至二000年,加拿大家庭總稅負成長了百分之一千三百五十一。例如,一九六一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稅負僅佔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三,但到了二000年,此一比率已升至百分之四十七點五。
一九六一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為五千元,只須付一千六百七十五元各級政府稅捐,但去年,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為五萬一千一百七十四元,卻須付二萬四千三百零九元各級政府稅捐。
艾默斯表示,加拿大的稅負對一般人來講已不堪負荷,但對高收入者來講更屬不公平。他指出,加拿大百分之三十的家庭是所謂的高收入家庭,年收入在六萬三千二百零九元以上。這些家庭的收入佔加拿大人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九點四,但繳交的稅捐卻是加拿大人總稅捐的百分之六十五點七。
相對的,百分之三十低收入家庭,他們的收入佔加拿大人總收入的百分之八點一,所繳稅捐亦只佔人民總稅捐的百分之四點三。
艾默斯認為,這樣的稅制無異在懲罰辛勤工作,力爭上游的人們。他並舉例說明:一名在一九六一年收入僅及平均收入一半的人,若在二000年賺到比平均收入還要多一倍的薪水,那麼他的稅負將增加百分之五千四百二十六,遠比薪資增幅還要高。
雖然六年前,安大略保守黨政府開風氣之先首先減輕人民稅負,各省及聯邦政府也紛紛跟進,但由於福利國家的本質,社會開支巨大,艾默斯對於這種減稅的趨勢是否仍能繼續下去不敢樂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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