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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訊】湖南嶽陽市9名初中學生因為沒有考上高中,將母校宜登學校告上了法庭。6月6日,嶽陽市嶽陽樓區人民法院判決宜登學校賠償9名學生8萬多元。據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法官介紹,這也是我國首起教學質量糾紛案。
據瀟湘晨報報道,引發這起教學質量糾紛案的起因是該校的招生廣告。在招生廣告中該校聲稱,“90%以上的學生都能夠進入重點中學和大學學習”。
據提起訴訟的9名學生介紹,當初就是看了這則廣告後,考慮到該校可能教學質量很高,纔交了比其他學校高出很多的學費(每年近6000元)到這裡來上學的。但畢業會考後,他們卻名落孫山。這顯然是違約行為。去年,該校共有18人參加了初中升高中畢業會考。但結果和學校當初宣稱的90%以上的升學率相去甚遠,這18人中,不僅沒有一人考上重點中學,而且沒有一人超過普通中學錄取分數線。分數出來後,學生找到了學校,要求校方給個說法,但學校卻推托說,這次會考失敗是有原因的,是因為考試的第一天有人在考場作弊,被監考老師發現,影響了考生的情緒。學校是不可能退錢的,但可以讓他們免試進入本校高中,並免掉高一學費。
在討不到理想說法的情況下,9名學生聯合起來,以違約為由將學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學校退還學費並賠償損失共計17萬多元。由於該案是全國首起教學質量糾紛案,為慎重起見,嶽陽市嶽陽樓區人民法院在接到訴狀後,專門到省高級法院就有關法律問題征詢了意見。6月6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庭認為,學校當初在招生廣告中聲稱的“90%以上的學生都能夠進入重點中學和大學學習”,應該視為一種廣告承諾。但在會考後卻無一人考上高中,因此應該視為校方違約,當初的招生廣告也應該視為虛假廣告。校方應該對學生沒有升入高中負責。但學生沒有升入高中,顯然和自身的努力也有關繫,因此學校隻應該賠償部分損失。法院最後判決學校賠償9名學生損失共計8﹒55萬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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