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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和昭通地區,今天分別召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宣判大會,對四起特大拐賣婦女兒童案進行公開宣判。會後,依照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四起特大案件的六名主犯分別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中國新聞社報導,在這六名被處決的主犯中,云南省富寧縣農民李會英、段玉芬、廣西農民段森英,伙同其他六十六名被告人,於一九九0年至二000年七月期間,實施收買、接送、中轉、販賣婦女兒童的行為,將六十一名兒童和兩名婦女從云南拐賣至河南、廣東、廣西、福建等地。被拐賣的兒童中,有兩人病死他鄉,另有許多兒童至今下落不明。
云南省魯甸縣農民戚祥周,伙同其他十三名被告人以牟利為目的,於一九九九年一月至十月期間,結伙或單獨將二十七名兒童、一名婦女從云南拐賣到福建、河北等地,在拐賣過程中致二名兒童死亡。
魯甸縣農民祖萬亮和富寧縣農民吳開良也都伙同他人,犯有拐賣婦女兒童罪或拐賣兒童罪,且罪行嚴重,情節惡劣。
上述案件分別經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和昭通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分別判處六名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罪犯亦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及財產刑。
據悉,云南全省法院近年來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審結了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案件。去年,全省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案件九百二十三件,判處罪犯一千五百二十三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一千一百三十二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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