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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 只要對中國的歷史稍做了解﹐我們就會發現﹐儘管歷代統治者都宣揚政府官員要克己奉公同心同德﹐堅決反對結朋黨拉山頭搞派系﹐但實際上卻卻往往的背地裡拉幫結派﹑明爭暗斗﹑爾虞我詐﹐打反對拉山頭的旗號整別的派系樹自己的黨羽﹐互相之間不能通力合作﹐誰不屬於我這個圈子﹐誰就是異己﹐他想幹事我就拆臺。官場處於嚴重的內耗狀態﹐行政效率低下﹐腐敗成風。
這實際上是中國曆代專制王朝的體制病。
因為在專制社會﹐普遍實行任命制﹐官僚的政治前途和命運取決于君主和上級。俗話說“朝中有人好作官”﹐沒有“背景”﹐找不到“靠山”﹐那來出頭之日﹖況且即使混了個一官半職﹐倘若沒有黨羽親信﹐只是孤家寡人﹐哪能保住位置﹖投機鑽營結黨營私是專制政治的必然產物。而在西方國家也曾經出現過政黨分肥﹐政府職位成為黨派瓜分的一塊肥肉﹐而比這種政黨分贓更可怕的是納粹德國等極權主義國家的黨派壟斷﹐只有忠於國社黨和希特勒的人才可能獲得一定的職位﹐黨派和個人利益凌駕于國家利益之上。這樣一來﹐官僚必定是對決定其前途的政黨或者黨派領導負責﹐即使再怎麼無能無德﹐甚至是老百姓深惡痛絕的過街老鼠﹐只要黨派和領導喜歡﹐也照樣能夠官運亨通﹐成為不倒翁。這種以私人關係和政治派別為實際標準任命取舍官吏﹐必然使官僚首先是為派別利益服務的馴服工具﹐導致權力的異化。
而現代公務員制度正是針對這種弊端應運而生的。儘管各國的公務員制度情形不一﹐但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基本上都有共同的標準﹕競爭考試﹐擇優錄用﹐保證機會均等﹐杜絕黨派和私人關係﹐保證政府僱員的任用﹑升黜﹑賞罰不受上級專斷﹑個人好惡和黨派政治目的所左右﹐他只對法律或法定職權負責﹐其職位﹑待遇﹑去留﹑地位等依法受到保障。它和選舉或者選任的官員不同的是“無過失不受免職處份”。這樣一來﹐他只憑績效昇遷﹐無須取悅于權貴或者某個黨派﹐而是必須忠於國家和法律。而且新的執政者上臺﹐既無權也不必大量撤換官員﹐這樣他就無法借任命制的漏洞老培植黨羽﹐從而可以有效地防止專制獨裁的產生。
可以說﹐有無這樣的現代公務員制度是衡量一個國家政治是否文明的一個標尺。
--轉自《問題與主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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