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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訊】 今次「婚姻法」大修正,新的內容不少,但仍然有許多東西沒有被寫進去,這些婚姻法外之事,對現在的婚姻關係,還是有不小的影響,研究這些專家和民間建議,但沒有寫進的東西,也有意思。
一是婚姻與家庭的關係,有學者建議,修法應將婚姻法改為婚姻家庭法,引起爭議,最後主流意見是不改,在婚姻法總則中有一句話,說「本法是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已經足矣。
婚姻法確定夫妻關係,有人建議應該規範出配偶權,來顯示婚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顯示雙方的名份。但也有人認為,以人為本的社會,人應有獨立性,配偶權提法會違反這種精神。最後是修正案中不提配偶權,但有內容規範夫妻間有相互的權利和義務。
婚外戀和婚外的性關係,是個敏感的話題,在婚姻法修正討論中,專家在琢磨這個複雜的問題,民間也在議論這個越來越大的社會問題,婚姻法中要不要確定對婚外戀、對第三者追究法律責任,最後還是認為是個道德範疇的問題,不宜在法律中作出規定。對婚外的性關係,,最後是以「其他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來一言以蔽之,但看來是可以指婚外同居、姘居、通姦,是不是也可指叫小姐、嫖娼、一夜情等,就模糊處理算了。
在婚姻關係中,財產問題越來越重要,修法要不要確定婚姻關係中的約定財產制,有人認為應該作出規定,在結婚時就要求作好選擇,你是要約定財產,還是要法定財產,作出制度性的安排,又要選擇餘地,這樣大家都方便。最後立法當局認為,現階段還是保護婦女為主,約定財產恐怕還是婦女會吃虧,最後法律中是法定為主,約定為輔,不作硬性規定。
另一個爭議,是離婚時取婚姻破裂還是取感情破裂,專家多建議取英美制的婚姻關係破裂,代替現行的感情破裂,因為婚姻關係是具體存在的,而感情是精神領域的。最後立法當局未取專家意見,堅持用感情破裂,同時對感情破裂立下一些外在條件,大概是認為感情還是最重要的。
還有一個話題,是現在年輕人中開始流行的「網戀」、「網婚」,要不要有法律來作出點約束,自己的老公雖然在家,卻在網上與人「結婚」,過著「網上生活」,雖然大多數人還覺匪夷所思,但也真的存在。當然,婚姻法還是規範現實世界,對虛擬社區的事暫時不管。
──原載《世界日報/北京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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