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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訊】 曾蔭權和梁錦松昨天正式進入新角色,出任特區政府其中二個最重要的職位。梁錦松是官場新秀,既無政績可尋,也無後顧之憂(他說自己不再擔任公職後也不會重返商界),理應可以放手大幹一場;但曾蔭權在政府工作三十多年,歷任多個職位「輿論界」肯定會把他政務司司長任內的表現,和他過去出任其他職位時的表現比較;還有,在他之前的陳方安生以「起人氣」的聲望退休,曾蔭權能否延續她所代表的符號形象,在人權、自由、法治、展三等一系列中港「南腔北調」的敏感議題上,走出一條能平衡京意和民意的「正路」?簡而言之,回歸之後的政務司司長絕不易為。
曾蔭權任財政司長達七年,期間金融市場雖然經歷了驚濤駭浪,但由於香港家底豐厚,市場成熟,加上北京對香港的財金環境愛護有加(為中國現代化集資),故此,財政司的工作雖然勞累,但一切有規矩可循,無「斷餉」之憂,要做出一些成績並不困難。
但是,政務司司長的工作就「虛」得多;殖民地時代布政司的工作範圍主要有三——一是統領十八萬公務員,並委出主要的司級高官(形式上是由總督任命但實際上是由布政司點將);二是統籌政府的各項政策,定出緩急先後,並安排落實執行;三、作為行政機關的總代表,出席立法會應付展意代表的質詢和監察。回歸之後,前兩項工作已歸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退居輔助角色更重要的是,行政長官並非象徵式的「元首」,他上任後會按競選時的政綱行事,漸次落實他的治港大計,因此在政策的倡議和制訂上,行政長官居於主導地位,政務司司長的迴旋空間不多,甚至於只能聽命行事。
還有《基本法》內有關財經部分的規定寫得巨細無遺,則政司司長很難作出驚天動地的政策修正,但是《基本法》內有關第二十三條的叛國、顛覆中央政府行為;附件一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的立法會產生辦法,即香港的民主進程問題,以至《基本法》內雖然沒有寫,但糾纏多年仍未見頭緒的行政立法關係問題,其實都屬於政務司司長要處理的範疇,每一項都相當棘手,也沒有前例可援。在過渡初期,特區政府還可以用拖字訣,故此陳方安生不用對上述問題作決定,但到了曾蔭權已經避無可避,在任內需要作出重要決定論難度,他比陳方安生的處境更難,形勢更險,更客易得罪北京和親京分子。
我們絕不懷疑會蔭權對人權、自由、民主等價值觀的執著,但形勢比人強,他晉身特區權力架構第二把交椅的背景,和陳方安生截然不同——董陳配是中英磋商、互諒互讓的結果,陳太的任命雖然經董建華提名及中央委任,但她實際上還得力於英方大力推薦以及大批香港既得利益階層的支持,以作為中英合作、順利過渡的象徵,令陳方安生具備憲制以外的另一「權力」來源,對於一些北京未必願意聽的言論她還敢於直言無隱。但是,曾蔭權的任命是由行政長官一手「提拔」,論法理人情曾蔭權都要完全配合董建華的施政即使「駁嘴」也只能在細節上爭拗,大的方針政策,「董」規「曾」隨是應有之義——這並沒有高下之別,完全是新政治形勢底下的新權力格局。
經過「改組」之後,董建華政府的問責制已經初露端倪,位居要津的三司(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之首都由他親手挑選,成為行政長官的「重臣」,其餘主要官員則各司其職,沿著行政長官的施政目標進發到了,這個階段,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到底還剩下多少實質?陳方安生臨別贈言,認為公務員政治中立是香港成功要素之一,但保賓局局長葉劉淑儀前天率先表態反對,認為最高層的政務官「一直有政治立場」到底是陳太「食古不化」,還是葉局長一語道破,真相政治評論員大有文章可做。政治形勢千變萬化,連政府高層官員對政治中立的意見也出現分歧,身為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如何為自己的角色定位就更考功夫了。
(二00一年五月二日)
──原載 [信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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