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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訊】四旬漢涉嫌將內地來港的七歲女兒,視為洩慾工具,乘妻子外出,非禮女兒及與她亂倫,此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在獸行敗露後,恐嚇殺死全家,還理直氣壯地對妻子說:「出面搵女人,又要錢,又污糟!」
蘋果日報報導, 本案四十一歲被告否認六項亂倫及一項非禮罪,其女兒昨日透過視像系統接受辯方盤問,她與警方會面的錄影帶,亦在庭上播出。
女童看書知性事
根據會面錄影帶,被告在去年十月開始,乘妻子外出,侵犯受害女童。其中兩次在碌架上,其餘四次則乘她在廁所內洗澡時,將廁所門鎖上,要她貼廁所門站立,讓他摸胸及交合。
受害女童指被告吩咐她保守秘密,否則他便會坐牢,又指完事後私處有水流出,味道很臭,她不敢望被告下體,因感覺「鹹濕」,但從被告的藏書中,看過男性下體,故知被告如何侵犯自己。當辯方大律師透過視像系統問她那是甚麼書時,被告在犯人檻內叫道:「係健康手冊!」
被告在去年十二月間又弄女童的胸部,其後她因不願與父同,將事告訴小一歲的幼弟被當成笑話,轉告兄長及母親。
根據主控官的開案詞,被告與妻子對質時,說:「只係放門口,冇插入去。」又說:「出面搵女人,又要錢,又污糟!」當被告妻子說要帶女兒返鄉下時,被告竟恐嚇殺死全家,然後自殺。
被告妻子在今年一月初與被告吵架後,決定報警,醫生指受害女童的處女膜有裂痕,與被性侵犯合。
檻內高叫冇做過
受害女童在會面錄影帶中,被問及是否想告父親,她說:「有時想告佢,又想唔告佢。」又說:「唔同佢住已經得。」
被告於八九年與妻在內地結婚,育有兩子一女,受害女童在內地出世,排行居次,九九年四月獲批來港,其母在案發時持雙程證來港,現已跟被告仳離。
受害女童來港後,入住新界一公屋單位,與被告、兄長及弟弟同住,該單位相當狹小,沒有睡房,一家睡在一張碌架上。
主控官昨宣讀開案詞時,被告一度在犯人檻內叫嚷:「我冇做過!」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32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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