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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最大22歲、最小僅19歲的三名三陪女伙同他人,釆用引誘事主到其租住地或去事主住處“玩”的名義,對事主捆綁威脅後實施搶劫,被搶事主均是在朝陽區的歌廳、酒吧與這伙三陪女結識。從1999年底到2000年5月,該團伙共在北京、青島作案5起,搶劫贓款贓物共計價值人民幣80余萬元。日前,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三陪女周麗麗、孫月哲、方麗和同伙李祺悅提起公訴。日前,記者與在押的三陪女方麗進行了面對面的釆訪。
“其實我一直在尋找愛,父女之愛、戀人之愛,我也在尋找溫暖,家庭的溫暖,但我從沒有找到,也許我一輩子都不會找到。”方麗頭腦非常清醒,說話干脆利落,臉上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方麗自述說是東北人,出生16天,父親就與另外的女人在一起,後因投機倒把被判入獄,其間母親與父親辦理了離婚手續。上初中第五天,繼父借機強奸了方麗,因為反抗,她的右臂被打斷,之後,繼父經常打罵她,15歲的方麗一氣之下向媽媽要了32塊
7毛錢外出打工。由於年齡小,工作不好找,她曾跪地求飯館老板收留。一家開快餐店的兩口子收留了她。但沒想到後來老板對她總動手動腳,老板娘知道後卻罵她是狐狸精,她便再一次流浪。
在本溪一家餐館打工時,她認識了一個男人,她認為自己找到了最渴望的感情寄托,她愛他愛得發瘋,但他有妻有子。良心告訴她不應破壞他的家庭,但又無法擺脫,只好吃安眠藥等自殺。但命不該絕,她沒有死。無奈之下她給他留了一張條,就和一個在北京當三陪女的同鄉來到北京。當時母親病了,家里急等錢用,就到歌廳陪人唱歌、跳舞,但決不出賣肉體,一天能掙200多元。
後來,自己昔日的情人一家要去新疆定居,在北京轉車時,方麗還給其買衣服、車票,并帶他們去了動物園。情人一家走後,方麗感到心灰意冷,對生活也失去了信心,就開始放縱自己。“進了這個圈子,想再拔出來可太難了。”方麗嘆道。 1999年年底在歌廳結識的周麗麗、孫月哲要她一起搶自己曾接待過的有錢的“客人”,由別人動手搶然後分錢,於是方麗就陷進了搶劫團伙。方麗最後對記者說:“當時覺得是個好夢,現在想來真是個噩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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