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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 四月卅日(週一)是申辦245i的截止日﹐符合規定的245(i)申請人務必要在此前寄出申請表。聯邦移民局表示,該局認定四月卅日最後期限的標準有二,一是在四月卅日當天或之前的郵戳為憑,二是在四月卅日當天或之前親自送件到聯邦移民局在各地區的辦公室。各地聯邦移民局卅日將延長收件時間到當天午夜。
據世界日報報導﹐符合依親條件的申請人,要在限期內將依親簽證申請表送移民局,另一類辦理職業綠卡的申請案件,初步受理機關為勞工部,申請人也一定要在四月卅日之前,以郵戳為憑向勞工部寄出「勞工許可申請表」。移民法律專家指出,符合245(i)修正案規定的依親或特殊職業綠卡申請人,在四月卅日寄出的申請表,都只是未來「轉換身分」(adjustment of status)的前置作業。如果民眾辦理的是職業綠卡,則在四月卅日之前對勞工部寄出「勞工許可申請表」後,要等待數個月的勞工部的批准,下一步的作業才交給移民局,由移民局發出 I-140,第三階段才是「轉換身分」。
至於辦理依親綠卡的人,在四月卅日 (含 )之前要對移民局寄出「移民簽證申請」,這之後一般的估計要再等五年,其「移民簽證申請」才會被批准,這才輪到「轉換身分」的關鍵階段。所謂「轉換身分」就是把申請人之前的居留身分,轉換為永久居留權。
各地的移民局為在法定的期限前收受申請,都將在四月卅日當天加開收件窗口到午夜,以受理最後一刻親自送件的申請表。不論是對移民局或勞工局提出的 245 (i)申請,只要蓋有四月卅日當天或之前的郵戳,就會被這兩個機關受理,否則遲到的民眾,將失去這個難得的機會。但必須注意各地郵局仍按正常時間上下班,並沒有延長收信時間。如有疑問可上網 www.ins.usdoj.gov 查詢或下載索表,或電 1-800-375-5283 以英文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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