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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訊】悉尼奧運會剛剛結束時,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袁偉民就提出“我國的總體實力依然處在第二集團前列”。中國在奧運會金牌榜、獎牌榜上均名列第三,為何仍屬世界體壇“第二集團”?國家體育總局信息所副所長馬鐵認為:袁偉民的這一判斷是準確的,並非過謙之詞。
据新華社報導,2001全國體育發展戰略研討會正在這裏舉行,馬鐵在會上闡述這一觀點時說: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劃分“第一集團”、“第二集團”的主要依據是各國的奧運表現實力,如金牌數、獎牌數、團體總分、優勢項目數量等指標,而非主要依據其在奧運會上取得的名次。名次主要體現實力的排序,而非整體實力。過去幾屆奧運會所以把前三名列為“第一集團”,是因為前三名的實力遠遠超過其他國家,並不意味著前三名就一定是“第一集團”。關鍵是看它與第二集團間是否擁有較大的優勢差距。
馬鐵在詳盡對比分析了1988年以來4屆奧運會前八名國家金牌、獎牌、總分以及獲金牌、獎牌的體育大項數後提出,“第一集團”國家的綜合實力表現水平應當是:金牌30枚以上,獎牌80枚以上,總分800分以上,10個以上大項獲金牌,15個以上大項獲獎牌。以這些指標為準,我國奧運實力還存在如下差距:
一是金牌數仍沒有達到“第一集團”指標,且悉尼奧運會我國許多運動員屬超水平發揮,不少金牌勝在毫釐之間,不能說已有絕對把握。同時銀牌不僅少於澳大利亞和德國,而且比亞特蘭大奧運會也少了6枚。
二是在體現整體實力的獎牌數上,仍與“第一集團”存在20至30枚的較大差距,與其他第二集團前列國家相差無幾。
三是優勢項目數量,即獲金牌、獎牌的項目數量都少於“第一集團”指標。獎牌總項比前兩屆還少2項,在田徑、遊泳、水上、自行車等獎牌多的體能大項上,僅獲得1枚田徑金牌1枚自行車銅牌,幾乎成為空白,差距正在拉大。
四是在體現實力厚度的總分指標上,僅以569分排第五位,與巴塞羅那、亞特蘭大兩屆奧運會總分相仿,距“第一集團”指標也有相當大的差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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