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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伯納說:「偷一條麵包進監牢,偷一條鐵路進國會」,言下大有半斤八兩的意思,其實大有分別。
首先,國會議員不偷麵包,而是開個麵包工廠,把許多小偷訓練成工人,這是「提升」。其次,坐在國會議席上舉起來表決的那隻手,無論色澤、線條、溫度都和偷麵包的手不同,這叫「居移氣,養移體」。
「大哥」進國會乃是好事一樁,令人讚歎,進了國會仍然想做老大,也是抱負不凡,願他有志竟成。然而,要做國會裡的老大,必先做一個「夠格」的議員,而非做一個「出格」的議員;必須是一個「出色」的議員,而非一個「染色」的議員。這叫「轉型」。
所以這隻手絕對不可打人,一旦出手動粗,必有見多識廣的人喟然歎曰:老大怎麼混的?到了今天還得親自伸出拳頭來!古人云:上士殺人用語言,中士殺人用筆端,下士殺人用刀劍。國會議員,取法乎上,力爭上游,竟而打人;打人的理由竟是對方言辭犀利,是以下士對上士也。惜哉惜哉!左矣左矣!
正因為國會取消了暴力,所以唇槍舌劍特別發達,佼佼者如林肯、邱吉爾等等前賢,都在這方面留下許多「佳話」。
想當年邱翁收到某個戲劇家一個信封,送來四張戲票,短箋一紙,大意說:請帶朋友同來觀賞,「如果你還有朋友的話。」邱吉爾立即回信,大意說:是日另有要事,請改贈下一場的戲票,「如果你的戲還有下一場的話。」這是學習的對象,不是毆打的對象。
(轉自<<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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