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2日訊】2000年的《中國青年報》曾經有一則報導令我難忘。這則報導的題目是《”振鈴”收費對話沒結果》。內容說的是:按電信行政規定,電話打通了,不管電話鈴響多長時間,只要沒人摘机接听,打電話的人就不該付錢。這其實是電話用戶”先天”知道的”天理”。可一些地方的電信局,卻規定只要電話響了6下就收費。例如杭州市竟出現”10秒以下”也收費的奇事。好象這些電話總是電話鈴一響,才”喂”了兩聲就打完了。如果收話方根本沒摘机,那就意味著電話鈴還沒有響6下,”杭州電信”就急著收電話費了。
“天理”不容的事就在朗朗乾坤下發生了!浙江大學的100多位教授怀疑是”杭州電信”在”搞鬼”,于是從百忙中擠出寶貴的時間,統計出1,218個長話”超短時話費”項,并派出12位教授代表(有關上訪規定:代表數為3~5位),”在杭州市糾風辦的協調下”,与該市電信局領導對話,作面對面的質疑。
教授們自然不太好糊弄。孫志華副局長辯稱:”對2,574個’超短時話費’跟蹤發現,97%是對方終端的傳真、錄音電話等。”教授們問局長:中國老百姓有多少家庭有這樣的終端?為什么”超短時話費”沒出現在200電話和磁卡上?當孫局長聲稱”杭州電信”的計費系統”絕不可能”存在”問題”、因為”目前的技術還做不到”時,”立即遭到許多教授的反駁”。教授們指出,”在電話計費系統加載設置,計算机編程上增加或改變指令即可完成。一位教授當即說,’你如需要,我馬上就給你做。'”其實,如果技術上辦不到,中國電信行政還有必要做出上述規定嗎?如是扯謊,真是扯謊也不看看對象,莫非習慣成自然了?
教授們并算了一筆帳:杭州電信僅”超短時長話收費”一項,每年就高達3,600万元。而市內電話一塊呢?由于電信部門總以”技術限制”為由,(實際是怕麻煩或許還怕出乖露丑,不肯”為人民服務”)不肯打印市話收費清單。教授們對”市話是否存在此類反常現象尚不得而知。”
看了這則報導,我又一次在電信問題上想到了”知識就是力量”,這句几百年前”資產階級思想家”老培根的名言。最早一次想到,是在看到1998年3月20日《南方周末》沈洪嘉副教授的文章。
其實知識、科學本身沒有力量,當、且僅當它們被應用時,才產生力量。當然,當人們運用科學知識的時候,會有一個道義尺度的問題。當年刮浮夸風時,有大科學家推波助瀾說:在自然條件与耕作技術達到最佳情形時,一畝地打几万斤糧食是可能的。應當說對”歪理邪說”的泛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電信亂收費的問題上,一些是非其實并不复雜。可一當有”專家”站出來為壟斷行業的不正之風辯護時,事情便即刻變得复雜起來。例如說”由于電話線路、信號信道具有唯一性,故而收取月租費不給免打是合理的”。其實,任何商品一經售出,其所有權、使用權在法律意義上,就都是購買者唯一擁有的。商品的技術特性并不影響到問題的權利實質;又如說”收取初裝費是國際慣例”,而實際情形根本不是這樣;再如說”以秒計費、手机單項收費在技術上有困難”,從事電子技術教學研究的沈洪嘉先生指出,在我國現有的技術條件下,實行以妙計費、單項收費并沒有任何技術上的困難。等等。
可見在運用科學技術知識的問題上,更有一個運用者的社會責任選擇、价值立場取向的問題。科學技術知識的用處很多,由此也就帶來”知識”份子的做人問題。”知識”的運用并不總有善惡問題可追問,但經常有善惡問題值得追問,乃是不爭的事實。這告訴我們,對于專家,需要倚重,但不可迷信!浙大百余教授的行為則是電信消費者的共同福音。
有人說,教授們運用知識,恐怕首先是為了維護他們自己的利益吧。其實,教授們”電話費大都由國家報銷”,而即便為了自己也是值得大大提倡的。因為,每個人都有維護其合法利益的利權,更何況一般說來,人們自己的利權只有自己才更加關注呢。在法治社會,任何個人的維權行為,都會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使他人受益。這一點在上述教授們的努力中毋庸置疑。
–轉自《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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