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美國國務院按慣例發表了年度人權報告,對全球很多國家的人權狀況做了一番評估,其中在談到中國時,給予了嚴厲批評,認為中國的人權環境更加惡化,比上一年更糟糕;尤其批評了中共鎮壓法輪功,逮捕异議人士,壓制宗教活動等。
中國政府隨后迅速發表了一份專門批評美國的人權報告,引用很多數字,批評美國的人權狀況糟糕,并說美國沒有資格對中國的人權說三道四。
中美雙方這樣發表專門報告,指出對方的人權問題,并非坏事,它說明人權問題不再像中國政府以往所說是內政,不許外人批評,而是從某种意義上默認雙方或多方都有相互批評的權利,可以監督對方。
但是這兩個人權報告哪個更能說明問題呢?僅僅從新聞公開的角度,人們就可以對此有一定了解。
中國政府發表的批評美國人權的報告,里面使用的數字,像去年一樣,多取自美國自己的報導和研究。例如,中國政府的報告引用了紐約哥倫比亞大學一份報告說,全美的死刑誤判率為百分之六十八。且不說這個數字是否准備(這是一個很大的比例),或這個研究結果是否就是學界的主流看法,但它至少說明,即使連這种對美國政府形象非常不利的研究和數字,不僅可以進行和公開發表,而且即使被中國政府引用,反過來作為批評美國的把柄和証据,那位研究者的學術研究和公開發表文章的言論自由權利也絲毫不受到影響。
但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其中涉及中國部份,引用的負面的人權數字和資料,卻几乎都不是在中國大陸的媒体上發表過的,而是西方媒体記者報導以及其他途徑得到的。
由于中國媒体是政府控制的,屬于官方,他們不能、也無法刊登出批評中國政府本身人權政策的文章和研究。當中國的2038家報紙,298座電台,368家電視台,55万記者,都對中國政府的人權記錄不能、也不敢批評的情況下,西方的人權報告又怎么能從大陸的媒体上找到可以引用的資料呢?而中國的人權狀況所以每況愈下,比上一年還糟糕,恰恰是政府控制媒体,新聞無法批評和監督的結果之一。
中美兩國都有權批評對方的人權狀況,但首先得允許自己的媒体和人民批評本國的人權政策,像美國這樣,不僅允許媒体批評自身的人權狀況,也把中國批評美國的人權報告發表在自己的媒体上。中國政府想証明它的人權狀況有改善,首先是看它有沒有膽量把美國的批評報告公開發表在它的報紙上,北京敢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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