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7日訊】一名父母來自香港的八歲男童,前日乘搭由父親駕駛的小型客貨車,坐在車頭乘客位時,途中遇交通意外,疑因男童身材瘦小,未能被安全帶綁固座椅上,撞車時被拋高,适時汽車安全袋彈出,男童頭部被推上壓在車頂,頸骨折斷死亡。
据萍果日報報導,喪生男童姓岑,与家人居于多倫多香港移民聚居的万錦(Markham)區。法醫官麥利蘭(Mclellan)昨日提交的驗尸報告顯示,男童是被安全气袋彈出時的強大衝擊力所殺,气袋猛力打向男童下顎、把男童推上車頂、令他頭顱向后彎曲、頸骨折斷,其頭部、頸部及臉部均受傷,送院証實死亡。
頸部受重傷
加拿大警方事后立即發出呼吁,要求駕車人士要遵守汽車制造商忠告,不要讓十二歲以下小童,坐在裝有安全气袋的前座座位。
事發于前日下午約二時,在多倫多士嘉堡區,男童乘坐由父親駕駛的九四年灰色PlymouthVoyager客貨車,沿堅尼地路(KennedyRoad)南行,他坐在前座,而五歲的妹妹則坐后座,當駛至肯庭活(HuntingwoodDr)路口,疑前面的車輛閃避因強風吹出馬路的環保膠盒,急速煞車,致發生三車連環相撞意外。
意外中,男童乘坐的客貨車被夾在中間,損毀情況最為嚴重,車頭蓋被撞至嚴重扭曲,露出机件,車頭擋風玻璃碎裂,前座司机和乘客位的兩個安全气袋均彈出。
据目擊車禍發生的人士指出,男童當時已經綁上安全帶,撞車時,他被拋起,被彈出的气袋推上車頂,致頸部嚴重受傷,當他被抬出車廂時已陷半昏迷,送抵醫院死亡,其父及妹無恙。
目前警方仍就意外進行調查,由于男童已遵守規例綁上安全帶,故警方未有對其父親作出檢控。
知多D:港童坐前座不違法
本港運輸署發言人指出,儿童應乘坐于后座,因為該處對儿童來說是較安全的,但本港并沒有法例規定儿童不能乘坐前座。
他指出,在撞車事件中,車內的儿童經常被拋起或彈出車外,因此儿童乘車時須有适當防護,如有兩歲或以下的儿童乘坐在前排座位,駕駛人士必須用特別為儿童而設的認可防護裝置。
按本港法例,約十二個月大或不能自己坐穩的嬰儿,應該躺在手提式嬰儿上,至于九個月至四歲、可自己坐穩的儿童,乘坐私家車的時候,最好使用安全椅。不過,最重要還是司机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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