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日前,鞍山市紀委在鞍山反腐敗工作會議上,通報了鞍山市千山區水利局原局長李敬仁赴澳門豪賭一案:在3年零8個月的時間里,李敬仁從不同渠道借款78万元,共25次赴澳門豪賭。
新華社報道,現年45歲的李敬仁從1995年開始擔任鞍山市千山區水利局局長。1997年3月,李敬仁隨一考察團赴美國。考察期間,美方組織考察團到著名賭城拉斯維加斯觀光,李敬仁為當地賭場光怪陸离的情景所吸引,一試身手運气還不錯,竟贏了70美元。然而,就是這次賭城之行成為李敬仁墮入賭徒的開始。
考察結束,途經香港,李敬仁覺得應到澳門再碰碰運气,可這次好運卻沒有降臨到他頭上,李敬仁一下子輸掉了身上的2500多元港幣。無奈之中,李敬仁沮喪地返回鞍山。
一直盼望再赴澳門豪賭的李敬仁,終于又等到了机會。1998年7月,在參加赴喀麥隆的考察團歸來途中,李敬仁迫不及待地去了澳門。這一次,運气依然不好,身上的1万多元人民幣很快輸光。輸紅了眼的李敬仁,以每日10%的利息向放貸者借了7000元港幣的高利貸,結果又輸個干淨。李敬仁面對放貸者的逼債,只得帶著賭場人員一同返回鞍山取款還債。
此后,他又几次赴澳賭博。不僅輸光隨身攜帶的錢,還因所借高利貸數額不菲被扣留,每次都由父親籌錢領回他。据鞍山市檢察院反貪局介紹,李父深受其害,每次李敬仁被扣,李父都得張羅錢。還賭債時,除了往放貸者的帳號匯款外,賭場的人也過來取,甚至有時李父還要將錢親自送到珠海,贖回儿子。
去年夏天,李父找到有關部門,說李敬仁被澳門的賭場扣留,家里已無錢贖回。李敬仁被領回后,有關部門當即對李敬仁進行了“雙規”,并給予李敬仁開除党藉、撤銷職務的處分。可就在此后,李敬仁又3次到澳門賭博。了解這一情況后,去年11月,鞍山市反貪局對李敬仁立案偵查,并于12月對其批准逮捕。
据介紹,從1997年至2000年,李敬仁借公款55万元,借私人款23万多元,其中大部分在澳門輸掉。在李敬仁借來的公款中,一部分是以“跑項目”為名,從几個鄉鎮借得的;另一部分則是以所在局財政緊張,需要借款出差,從下屬公司借得的。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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