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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
【大纪元8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5日电)为协助莫拉克台风灾后复原重建,台湾财政部表示,将积极筹措财源因应。其中具体可行的包括优先动支相关经费、移缓济急、释股收入、创造财源及善用特别统筹款。
财政部表示,为协助莫拉克台风灾后复原重建,已积极筹措财源,首先是优先动支相关经费,统筹调用各级政府可用资源,由各级政府现有相关预算、灾害准备金、第二预备金、县市平衡及缴款专案补助、地方建设基金灾害复建贷款及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基金等经费支应。
其次是移缓济急,由中央政府总预算及特别预算中与治水、防灾、修建有关计划经费,移缓济急,优先办理灾区相关重建工程。
第三是释股收入,政府持有公股事业机构股份,如已不具政策性任务,将视重建经费需求,依法定程序于适当时机释股。
财政部也将创造财源,办理灾后重建工程时,运用地政手段 (如市地重划、区段征收等),透过建设及财务策略,创造财源。
另外,财政部将善用特别统筹款,视地方政府的需求适时拨付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