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中和”(下)
中国古代哲学所说的“道”,大致相当于古希腊哲学所谓的“真理”,是宇宙万物众生所赖以存在、活动和作用的法则,也就是法学概念中的“永恒法”。
道家以“太极”作为“道”的标志。太极是由阴阳两种物质构成的。道家认为,道成天地、道生万物,因此万事万物中都有阴阳。那么阴阳太极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道家又有“无极生太极”之说。无极,那就是连阴阳都没有了。当然也就没有了喜怒哀乐,没有了甜酸苦辣,也没有了酸性和碱性,那就是《中庸》所谓的“中”。这个“中”虽然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可它却是“天下之大本也”。
“本”字从木,《说文》解释为“树下曰本”。原意为树木在地下的树根部分。虽然我们看不到树木在地下的部分,然而没有这部分我们所看不到的“根本”也就没有我们所看到的树木,无论这树有多高大。因此按照《中庸》的观点,如果把整个天下视为一颗大树,那么这个“中”就是这棵大树深埋于地下的,我们所看不见的根部。没有这个“中”,也就没有整个天下。朱熹认为,这个“中”就是天命之性,就是道之体。
然而只有道之体还不行,还要有道之用,那就是“和”。因为“中”这个状态,无喜怒哀乐,无酸甜苦辣,无眼耳鼻舌身意,无声色香味触法,仿佛是不发生任何作用的,是一种无极、混沌的状态。于是,要有光,要有红黄蓝白,要有酸甜苦辣,要有地水火风,要有日月星辰,要有山川林谷,要有飞禽走兽,要有喜怒哀乐,要有让宇宙生机勃勃,让众生活得有滋有味的一切。《中庸》将此表述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形象地说就是光有清水不行,整天只喝清水谁也受不了。需要加入各种作料、各种调料,再一煲,就是一罐鲜美的靓汤。那为什么儒家要强调“发而皆中节”呢?就是任何一种调料你都不能放得太多,否则这汤味道太重,无论是太甜还是太咸都不好喝了。朱熹所云“发之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也是这个意思。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酸甜苦辣是味之常态,然而都需要有节制,都需要达到平衡,不能过分。越是强酸强碱,腐蚀性就越强,破坏力就越大。
儒家所提倡的“中庸之道”,就是要恰到好处,要限制在公差范围之内,不能过分,所谓“过犹不及”是也。孔子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在儒家看来,君子行事,大中至正;小人行径,乖戾违常。
那么“和”与“戾”的差异何在呢?举例而言,巴赫、莫扎特的音乐为“和”,猫王、杰克逊的音乐为“戾”;达芬奇、拉斐尔的绘画为“和”,梵高、毕加索的绘画为“戾”;林语堂的文章为“和”,鲁迅的文章为“戾”;蒋经国的治安为“和”,邓小平的治安为“戾”。
因此,以孔子的眼光来看,巴赫、莫扎特为乐界的君子,猫王、杰克逊为乐界的小人;达芬奇、拉斐尔为画界的君子,梵高、毕加索为画界的小人;林语堂为文坛的君子,鲁迅为文坛的小人;蒋经国为政界的君子,邓小平为政界的小人。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前者“发而皆中节”,在各自的领域臻于完美的平衡。而后者张扬过度,严重破坏了应有的平衡。艺术关乎人心,政治关乎社会。若曰破坏生态平衡者有罪,破坏人心与社会之平衡者又岂能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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