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2日电)教育部与财团法人台湾学产基金会合并办理97学年度第2学期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申请受理期间为即日起至本月31日止。教育部呼吁,为维护学生权益,请各校掌握申请期限。
教育部表示,本项助学金业委请台中县私立侨泰高级中学代办,负责全国各高中职及大专院校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核、汇整、拨款等相关作业,国小、国中部分则由各县市政府教育局或教育处指定的中心学校承办。
教育部表示,学产基金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补助标准为国小每名新台币1000元;国中每名2000元;公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每名3000元;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3年)及公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5000元;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后2年)每名1万元。
本项作业采书面及网路申请方式并行,相关表格请上网下载,网址为:http://203.68.3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