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是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一开头,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有的是。不过嘛,也并非总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不过他可并不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岁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也没有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快赶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到树丛里,反倒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人赛开了,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朝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膛。你知道吧,老头儿赶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祝自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准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个懦夫。怎么说也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也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三对一干了一仗,打了半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打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朝着他们猛击。他和他的那匹马淌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般架势。布道讲的,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尽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1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1诺顿版注:哈克把长老会的两种教义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缘说,一是天意决定论,这是以逗笑的文笔表现了边疆人故意把两个词合并起来,从而制造出新的词汇的特色这样的语言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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