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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违法说民调 国民党又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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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游明金/综合报导〕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选前十天公布民调一事,宜兰县选委会要求马提出陈述意见书,马英九赶在昨天最后期限送达,县选委会预订7日召开选监小组会议讨论,审查是否违法?是否需要处分?国民党对此事件一度出面道歉,并称会接受选委会的认定,“没有什么硬拗不硬拗的问题!”但近日国民党态度丕变。

认为是引述旧民调 没有违法

马英九以国民党主席身份,11月25日在宜兰主持行动中常会时,当场引述媒体民调资料,由于选罢法明定选前十天内不得引述民调,明显触法。

民进党宜兰县党部主委林进财到县选委会告发,县选委会27日发函国民党中央党部马英九先生,要求12月4日前提出陈述意见书;昨天下午两点四十二分,陈述意见书送达县选委会,组长张翼鸣说,公文收到后就密封签给代理主委及总干事。

代理主委陈源发说,马总统的陈述意见书密密麻麻写了四页。

国民党秘书长詹春柏昨表示,马主席请教具律师背景的国策顾问后,向宜兰县选委会提出陈述意见书。据指出,该国策顾问即许文彬,许认为引述投票10日前已曾公开的民调,根本无违法问题,马也无须道歉。

党内也指出,国民党提出的陈述意见书中,除强调当天是“内部会议”外,也会表达歉意,强调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

法官出身的国民党考纪会主委阮刚猛也认为,马英九公布的民调不是选前十天内的民调,而是十天前早就公布过的民调,并不算违法。

他表示,若是公布选前十天内做的民调,才有违法的事实,因此马所讲的民调,“非选罢法中所谓不能公布的民调”。

陈源发说,县选委会订7日召开选监小组会议,审查是否违法?是否需要处分?如果需要处分,金额也要一并决定,然后择期再召开县选委会委员会议审议,如果确定违法,可处五十万元到五百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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