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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
【大纪元11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桃园报导) 为特殊学生的权益,本县于特教学生之相关补助上,秉持特殊教育法之基本理念,并依据其规定提供本县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相关补助措施,年龄阶段从学前阶段至高中,除提供奖助金申请、教科书籍及交通费补助、教育代金等补助,更有辅具之借用及专业团队服务,期能提供桃园县身心障碍更完善之特教服务。
桃园县政府提供设籍桃园县就读高级中学以下学校之身心障碍学生下列教育福利服务项目包括:
学龄前儿童部分,满3足岁至未满5足岁之身心障碍及发展迟缓幼儿就读桃园县立案私立幼托园所、机构者,符合各项申请补助标准者可申请学前身心障碍儿童补助;进入国民教育阶段后,除身障学生及身障人士子女就读私立国民中小学可申请学费减免补助之外,就读于公私立国民中小学之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经桃园县鉴辅会鉴定之各类身障学生,亦可申请奖助金、教科书或交通费之补助,以及教育辅具借用及专业团队服务,相关申请资格及标准,可向桃园教育处特殊及幼儿教育科洽询。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