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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贿选
【大纪元10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彦瑜苗栗26日电)苗栗地检署民国96年接获检举,查出2人争取去年正副总统参选连署与立委选举涉贿选,进而判决定谳。苗栗地检署今天颁发法务部核拨的新台币1千万元检举奖金给检举人。
苗栗地检署表示,苗栗检调于96年12月间接获检举得知,大道慈悲济世党主席王崇任、党员赖金明为参加97年的正副总统、立委选举,在餐厅宴请有投票权人,并由赖金明要求于立委选举时投票支持,王崇任则要求在场人士连署使他得以参加正副总统选举。
苗检表示,王崇任及赖金明等人被控贿选案件,已判决确定,法务部近日依“鼓励检举贿选要点”核定给与检举人1千万元奖金。
苗检表示,为净化选风,法务部鼓励检举贿选。根据鼓励检举贿选要点,因检举而查获立法委员候选人贿选者,每一检举案件给奖金1千万元;查获县市长贿选则是奖金500万元。
苗检表示,在年底三合一选举中,因检举人的检举而查获贿选案件者,最高可得500万元奖金,最少也有奖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