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酒店温柔乡陷阱不少,美丽女公关更容易让男子深陷其中!
3年前,杨姓已婚男爱上21岁黄姓酒店红牌女公关,双方交往后,黄女以母亲生病急需医药费等名义向杨某借钱,杨某不仅按月给黄女10万元生活费,且5度共汇400多万给她,还购买小套房登记在她名下,等到杨某发现一切都是骗局后,控告对方诈欺取财,高等法院认定事证明确,经减刑条例减刑,判黄女10月徒刑定谳。
据了解,94年间,已婚的杨姓男子和商界友人到北市某知名酒店谈公事,对黄姓女公关为之倾倒,展开热烈追求,成为男女朋友。杨某为使黄女不要再到酒店上班,94年4月起,按月给黄女10万元生活费,但黄女仍不知足,从94年7月底起,陆续佯称:“我妈妈欠地下钱庄一笔债务”、“我妈妈生病急需医药费”等借口向杨某借钱。
不久,黄女又向杨某指称:“爸妈在中国经商急需资金周转,我已签本票向酒店借贷,若未还钱,将回酒店继续上班”等名义,向杨某借贷。
杨某不疑有他,从94年8月4日起至95年7月21日,先后汇100万、140万、100万、70万和20万元给黄女,还购买北市农安街小套房登记在她名下。
但杨某偶然间得知,黄女父母亲从未在中国经商,职业为摊贩,亦无急需资金周转,且黄女竟将他汇给她的430万款项拿去买股票、基金,控告她诈欺取财。
黄女庭讯辩称,杨某交往之初,隐瞒已婚身份,当她要求分手时,杨某为挽留她才主动汇款给她做为弥补。
她也提出杨某传的简讯,指出“谢谢你的体谅,我一定会好好补偿你”等内容为证,强调没有不法,系杨某补偿、赠与给她。
高院合议庭发现,因黄女谎称母亲积欠地下钱庄债务等借口,杨某才同意借贷给她,也曾逼问黄女,为何其父母一直需要钱,汇款用在何处,另外杨也曾质疑黄女说词不一,认定黄女诈欺取财犯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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