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林沂锋台北四日电)总统马英九注销国务机要费机密案,前总统陈水扁今天决定将向总统府提出诉愿。陈水扁表示,马英九注销的决定不仅危害国家利益,更妨害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更是违宪违法的行为。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如果收到诉愿案,将依规定办理。
陈水扁委任律师李胜琛晚间受访时表示,陈水扁最快明天将向总统府提起诉愿。对于外界认为诉愿结果翻盘的可能性很低,李胜琛表示,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完,他将在下周针对元首机密特权部分,请大法官补充解释。
陈水扁晚间透过办公室发布新闻稿表示,针对马英九注销国务机要费机密案,他决定提出诉愿,并提出四大理由。
陈水扁表示,依据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六二七号解释意旨及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七条等相关程序规定,将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务机要费案卷证”核定为绝对机密,应永久保密。
他说,其次,依据国家机密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绝对机密不得复制。而“国务机要费案”尚在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所有卷证连特侦组也不得复制。
陈水扁说,马英九如何检阅该核定为国家机密的物件与档案?马英九是否曾亲自检阅全部卷证资料?若未亲阅,何以决定卷证资料不具机密性?
第三是现任总统不得否定前任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陈水扁说,国家安全有其连续性,无论任何政党执政都应维护。
陈水扁还提出,国家机密若遭揭露、利用,对个人至国家损害无法估计。陈水扁指出,国家机密指涉及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的所有“资讯”,该核定机密卷证背后所隐含的资讯才是关键。
陈水扁呼吁,马总统应跳脱党派色彩与政治计算,才能补救对于国家安全、宪政秩序及人民权利所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