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二日电)经济部能源局表示,自7月1日第一波调涨电费,配套措施“电费折扣奖励节能措施”实施两个月以来,已有超过一半的住宅用户及国中小学校享有电费折扣,节电达11.7亿度,扣减电费金额高达17.4亿元,住宅用户及国中小学校一起身体力行下,已初具节能减碳成效。
经济部能源局表示,为推动节能减碳政策,经济部及台电公司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电费折扣奖励节能措施”。适用对象为住宅用户及国中小学校,每期平均日用电量如低于上一年同期,便可享有电价折扣优惠。
折扣奖励采3段制,用电量比上一年同期低5%以下、5%到10%,以及10%以上,这一期电费各给予5% 、10%及20%的折扣。
能源局表示,今年7、8月两个月适用这项奖励节能措施的住宅用户及国中小学校共有928万户,其中,享受电费折扣用户数为471.8万户,占50.8%,总节电11.7亿度,总扣减电费数共高达17.4亿元。如每度用电以排放二氧化碳约0.637公斤估计,这两个月共可减少排放约74万公吨。
能源局指出,节能用户数中,用电量比去年同期低5%以下占9.4%;比去年同期节电5%到10%者占14.8%,节电10%以上占75.8%,尤其省电超过10%的用户达357万户。分析原因,影响家庭用户及国中小学校用电量多寡的原因,除气温及能源价格等因素外,最重要的是民众身体力行节约用电。
能源局表示,大家持续落实节能减碳,包括将冷气温度设定在摄氏26度到28度,冷气温度每调高1度可省电6%;将白炽灯换成省电灯泡,省电可达60%到75%;一般传统使用安定器T9的日光灯换成T5电子式萤光灯管,可省电20%到50%。
家庭用神明灯换成LED灯,省电更可达86%以上;家庭如装有投射用的卤素灯,换成LED灯或陶瓷复金属灯,可省电70%到90%;若离开一定场所3分钟以上关灯或搭配感测自动开关,便可省下不必要照明用电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