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邱俊福、王俊忠/台北报导〕国防部长陈肇敏在立院答询指三一九案的枪伤并非台南市金华路现场造成,陈前总统打算对此提告,前三一九案专案小组召集人、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昨日表示,若陈前总统向法院提出自诉,他和专案小组检察官王森荣等人很乐意出庭作证,在法庭公开场合说明,证实枪击案发生在金华路现场。当年警方专案小组成员也表达,若有需要愿意出面作证。
朱朝亮:愿出庭公开说明
由于朱朝亮目前正负责侦办陈水扁所涉国务机要费案,并且在五二○当天,代表特侦组说明国务机要费案侦办状况。昨天的发言也备受瞩目,但他强调三一九案和国务机要费案两个案子是两回事。
朱也负责侦办扁国务费案
不过,朱朝亮也说,如果陈前总统是向检方提出告诉,因当时南检已有侦查结果的认定,也不是公开场合,他和王森荣检察官等人则不打算作证。
三一九枪击案发生时,朱朝亮是台南地检署检察长。他认为,此案争议已久,引起不小的政治纷扰,若陈前总统是向法院提出自诉,法院认为有需要传他出庭作证,他很乐意配合,在法庭将所有证据公开说明,解决这项争议。
朱朝亮说,昨日上午和专案小组王森荣检察官联系过,他也支持由另一个机关,尤其是由法院来认定,也愿意出庭作证,他们对当时侦查结果的认定很有信心。
王森荣昨天也对扁拟提告表示乐观其成,“阿扁最好是直接向法院提自诉,由法官调阅全案事证卷宗,让案情真相大白,也可消弭对立与猜疑。”
扁最好直接向法院提自诉
王森荣并强调,他办案坦荡荡、全依证据论定,没有党派、色彩之分,该案结案的相关证据,他绝对负责、也禁得起考验,阿扁枪伤确是在金华路留下的,这问题早就经过专案小组与李昌钰博士团队严谨的调查鉴识过程确认无误。
当时专责侦办此案的警方人员也强调,全案按照刑案侦查,实事求是,枪伤确实是在台南市金华路造成。
当年担任刑事局副局长、负责三一九枪击案指挥侦办的现任桃园县警察局长林德华说,全案于报告书中已经说得相当清楚,且纪录都是公开、透明的,并无争议。
法医程晓桂;无造假可能
负责全案鉴识工作的刑事局法医室主任程晓桂表示,当时陈水扁车队经过南定桥时,从调阅的录影带,车窗并没有弹孔,直至金华路车窗才出现弹孔,整个过程都暴露于众人前面,不可能造假,此外,若之前就有枪伤,血迹应早就渗透衣服,故枪伤应是于金华路造成。
程晓桂说,该案是她投注毕生心力的案件,从头至尾全力以赴,现在还被质疑,感到很无奈,但对得起良心,若有需要她可出面作证。
高雄市刑大大队长周幼伟,当年是投入侦办本案的刑事局侦一队队长,他也愿意出面作证;他说,依照刑案现场研判,确是在台南市金华路遭枪击,当时是从现场人的描述与时间点,以及扁、吕的表情与肢体动作进行研判,甚至还地毯式访查许多相关证人,不可能造假。
当年担任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队长的廖宗山说,他以实际参与整个办案的警务人员保证,枪击案确实是于金华路发生,这些都是依循证据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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