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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假
【大纪元5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宏儒台北十日电)尽管育婴留职停薪假的适用范围,已放宽至30人以下企业,但调查发现,高达 9成职业妇女担心,育婴假全面实施,恐降低企业雇用意愿。而对现行育婴假能否保障妇女就业权益,调查显示,持否定与肯定看法者各有半数占比。
根据“两性平等法”,拥有3岁以下子女,并在企业任职1年以上的受雇员工,最长可请2年留职停薪“育婴假”;原制度适用30人以上企业,自今年1月16日起放宽至30人以下企业。
对现行育婴假能否保障妇女就业权益,据1111人力银行调查发现,持否定(50.72%)与肯定(49.28% )看法的受访者各占一半;但高达89.77%受访妇女担心育婴假全面实施,恐降低企业雇用意愿。
另外,55.46%女性上班族不认为育婴假会提高妇女生育意愿;而对于自4月1日上路的托育补助(幼儿于0至2岁、年收入不足150万元的家庭,交付合格保母托育,每月可领3千元补助)政策,亦有55.59%不认为会提高妇女生育意愿。
据劳委会资料,具劳保资格申请育婴假女性,2005年至2007年分别有1939、2721人、3206人;人数虽逐年上升,但相较劳保局生育给付人数每年10万余人,请育婴假人数仅占生育职业妇女人数的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