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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三十日电)消基会高屏分会近来接获很多消费者反应,有线电视业者以收视户未准时缴纳收视费,片面终止契约并中断线路,复讯则须缴纳新台币一千元复机费。高屏分会今天召开记者会为收视会请命,建请主管单位介入处理,保障收视户权益,并呼吁业者应拿出诚意改善这个问题。
消基会高屏分会召集人李梁坚认为,业者催缴过程相当草率,导致消费者在不注意情况下,就要损失一千元的复机费,有损收视户权益。
他指出,高屏分会发现,业者在收取收视费的方式上,有某些限制,如不能长期签约,以银行账户自动扣款或信用卡自动缴款方式缴费,必须每期注意缴费期限,且超过缴费期限后也不能在超商缴费,也不能转账、汇款,一定要在上班时间到特定收费处缴费。
他又说,业者在消费者缴费逾期时的断讯工作上展现高度效率及服务热诚,且收取复机费用高达一千元,远高于实际所需的人力成本,似乎有滥用其独占市场地位,吃定消费者不能没有第四台的老大心态。
消基会高屏分会义务律师郭家骏则说,有线电视收费标准规定,业者得在契约终止后三个月内收取复机费,消费者可能是故意不缴,看霸王电视,也可能仅因一时疏忽,忘记缴款,但业者现行收费标准将二者并列,法律效果都相同,显然不符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