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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隆:国营事业投资沙国工程 先经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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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五日电)台电等公司拟合作投资沙乌地阿拉伯的海水淡化工程,遭在野党立委质疑“鐽震第二”。台湾经济部长陈瑞隆今天表示,沙国这项案件有十一个国家竞标,台湾当然不能放弃,如果得标,国营事业若要投入,一定会经立院程序。

国民党籍立委江连福昨天在立法院质询表示,台湾电力公司、台湾汽电共生股份有限公司与台湾自来水公司合作投资约新台币两百余亿元在沙乌地阿拉伯的海水淡化工程,这项投资案从未向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报告,据说五月就要投资,质疑是“鐽震第二”。

陈瑞隆上午出席行政院会后接受媒体访问表示,中东地区最近石油价格上涨,充满许多商机,因此透过经济部等相关单位带动、促成,希望让民间企业或国营事业有更多商机。

他说,沙国这项案件有十一个国家在竞标,台湾当然不能放弃机会,以台电公司来讲,台电有丰富的电力建设经验,台湾要继续兴建水力或火力发电机会越来越少,若能到海外发展,专业可传承,且透过这样的参与,可获得更多商机,提升公司营运绩效。

陈瑞隆表示,考量上述理由,经济部当然是站在鼓励的立场,希望进一步促成,必要时会仿照日、韩政府作法,支持集体到海外进行工程案。

至于此案未先向立院报告,陈瑞隆表示,现在要先投标,国营事业不一定要投入,视需要再做决定,若要正式投入,一定会经立院程序,“这个程序我们不会省掉,否则就违反预算法”,但现在还没投入。

如果得标后遭立院阻挡,如何处理?陈瑞隆表示,如果顺利得标,国营事业若不进去,民间企业也会进去,因为商机很大,中东很多计划的投资报酬率都满高的,所以不担心这样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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