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魏怡嘉/台北报导〕自明年1月1日起,尸体器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指定捐赠给五亲等内的亲人及配偶。
1月1日开始实施
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表示,为鼓励民众器捐,同时避免哥哥等待换肝,但车祸脑死的弟弟却限于规定、无法在身后把器官捐给哥哥的憾事再度发生,卫生署修改完成尸体器捐分配处理原则,脑死亲人的器官,可以放宽指定捐给包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兄弟姊妹等五亲等内的亲人及配偶。
不过,必须是受赠者已先登记在有效的器捐等待名单内,同时受赠者不能是决定器捐的人。例如先生脑死,妻子刚好是等待受赠者,先生的可用器官是否可以捐出给妻子接受移植?日后将由先生的父母或子女来决定,不能由妻子自己决定。
禁止全数捐给亲人
另外,器捐数量必须要大过指定捐赠的器官数量,也就是身上某一个器官指定捐给亲人,也要有别的器官捐给别人,但最后仍需由医师视实际情况考量决定。
尸肝通知三受赠者
尸肝器捐过去只通知一位受赠者,但由于等待换肝的病患病情变化大,不像换肾病患还可以洗肾支持生命,换心者也有支持系统可以用来延长时间,因此新的分配处理原则是,尸肝器捐将会同时通知三名受赠者。
石崇良指出,依卫生署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止,尸体器官捐赠人数有一百六十人,受赠人数约五百九十七人,较去年同期增加四十一%,不过,等候移植民众人数很多,每年能够幸运接受移植者大约仅六百人,大多数的病人仍然只能长期等候,或等不到可用器官而遗憾往生。
目前国内还有六千一百二十八位器官衰竭患者正在等待器官移植,其中等待换心者有九十四人、需肝脏移植者有六百二十八人、肺脏十九人、肾脏四千七百八十二人、胰脏四十九人及眼角膜五百八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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