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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体罚学生胜诉 台教育团体:学生污名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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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三日电)人本教育文教基金会等团体今天对花莲县中城国小黄姓学生遭林姓老师体罚成伤一案发表看法,他们认为黄姓学生家长虽胜诉,但却无法解决受害学生被污名化,被认为是学生顽劣、家长借机向林老师索财以及司法程序伤害儿童人权等问题。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会表示,黄姓学童在九十五年十二月因将作文写在白纸上及未背论语等原因,遭导师林玟妆连续两天以铝棍体罚,并在早自习时教唆三名同学压制黄姓学生,继续以铁棍责打,全身伤痕累累,屁股出现一大片紫色瘀青伤痕。

花莲地方法院在2007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林老师连续两天伤害学生,分别判处拘役五十天、六十天,经减刑后共应执行五十天,易科罚金以一千元折算一天。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会说,胜诉的司法判决并不能为这个阿美族家庭带来平反,地方上还认为黄姓学生家长应要考虑林老师工作权,不要害老师没工作;中城国小网站出现“他的伤口是涂紫药水”、“听说是原住民妈妈想多要点钱才加工的”以及“这个小孩很坏,老师不得不打”等传言。

关于审判过程中儿童人权的保障,人本教育文教基金会指出,花莲地检署在侦讯过程中,并未隔离被害学童与被告老师,造成身心受创的受害学童遭受二度伤害;另外,检方对于老师公然侮辱受害学童“我的棍子是不打人,只打猪、狗、白痴”的部分未予追究。

受害学童家长黄妈妈表示,事件发生后,黄姓学生转至别的学校就读,但遭林老师体罚的阴影仍在,只要身边有人挥手,就会以为别人是要攻击他;玉里镇上也出现涂鸦恐吓、威胁辱骂的留言,希望林老师能出来向大家说明真相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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