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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弊案 薛凌夫妇求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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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阳信商银被控关系人不法贷款四亿七千万元案,士林地检署昨天侦结,共起诉廿一人,检方认定其中的阳信董事长陈胜宏、立委薛凌、薛凌弟弟薛宗贤、前襄理何明龙等四人,违法从阳信借贷钜资运用,违反银行法加重背信等罪,各求刑九年及并科罚金一千万。

检方起诉21人 薛凌夫妇并科罚金千万

检方昨天除侦结中华日报贷款案,另认为至少尚有三笔土地及大楼出现类似超贷案情,金额也十分庞大,决另案侦办。

检方认定,薛宗贤涉嫌伪造买卖契约书,先贷再买,取得中华日报大楼产权后,立刻脱手其中三层楼及一个停车位获利,分别以票据、汇款与现金,酬庸薛凌二千万、陈胜宏一千万、何明龙一千三百二十万元、陈益源一千零二十万元。

起诉表示,中华日报大楼于九十一年先后以六亿不等金额三次出售,因招标条件严苛,必须有钜额现金才能参与,因而一再流标;阳信前三重区消费金融中心经理陈益源,获知大楼将在九十二年1月再度招标,底价应为四亿余元,脱手获利至少一亿,透过何明龙转告薛宗贤参与。

薛宗贤因无钜额现金,何明龙建议伪造中华大楼买卖契约书,并藉薛宗贤与薛凌、陈胜宏关系,以先贷后买方式向阳信超贷;薛宗贤等人精算四亿余底价、加计装修费及贷款八成所需成交价,伪造六亿余元的大楼买卖契约书筹款。

起诉指出,薛宗贤以未来转售会得利,向薛凌调借三亿元,承诺得标一个月内清偿及支付二千万利息,并分配获利佣金来说服薛凌、陈胜宏,二人同意配合。

薛宗贤为规避关系人贷款上限及必须提供十足担保规定,以女友王玉兰、旗下建设公司为人头,以假买卖契约书向阳信申贷,因有何明龙居间护航,最终获得常董会议刘振陞、林金隆等人核可,赶在中华日报大楼再次招标前拨款。

薛宗贤如愿于九十二年2月以四亿一千万得标,钜额贷款外,手上尚有薛凌钜金借款,一方面用来支付大楼标案所需,另方面将多余资金填补旗下营造公司缺口、买卖股票及基金,事后因逾期一个月返还薛凌,除原二千万元利息,再加汇三十万元致谢。

九十三年间民进党不分区立委提名激烈,身兼阳信股东的林文郎获知阳信九十二年金检报告缺失,登报指控薛凌,全案因而进入检方侦查阶段。

〔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针对阳信董事长陈胜宏等人遭士林地检署求刑九年、并科罚金一千万元,阳信银昨日晚间发布声明,重申该贷款已经还清、银行并无亏损,也强调银行一切营运正常,希望外界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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