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十七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分析指出,中国长期以来实施二元户籍制度,形成农业与非农业人口两种“新阶级”,城市居民享有较农村居民更多福利,非城市户口居民受到“户籍歧视”的现象在中国四处可见,且情况愈来愈严重。
陆委会最新一期“大陆工作简报”文章表示,中国的“户籍歧视”是指大城市对外地求职者和就业人员采取的不公平政策和待遇,具体的表现包括:行业和工作岗位不愿聘用外地人、同工不同酬、企业不提供外地员工社会保障和其他福利等。
简报指出,在限制户籍自由迁徙的制度下,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居民福利较差,已经是被歧视的对象;改革开放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非城市户口居民更受到歧视。
简报表示,中国许多政府部门的工作仍需城市户口才能就业,城镇居民才能享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且外地人口到大城市求学还要缴交人民币两到三万元的择校费。虽然中国当局高喊户口改革多年,户籍改革仍然面临许多阻力。
简报指出,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困难重重,主因是人为的户口迁徙限制,赋予城市政府对外地人口歧视的特权,城市政府可以对外地人口征收各种名目的费用。中国学者估计,不含各项乱收费或罚款,仅外地人口购买暂住许可证这一项,城市政府每年便可增加数百亿元的收入。
简报表示,在一切“向钱看”的中国各级城市政府官员眼中,二元户籍制度是他们“创造收入”及创造经济成长政绩的重要根源,当然不能轻易废止。
另外,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最大的获利者就是城镇居民,只要城镇二元制度存在,外地居民不能自由迁徙到城市,愈大型、愈繁荣的城市居民便享有愈多“红利”,身为既得利益者的城市居民,当然不愿意轻易放弃这种特权。
简报指出,不合理的制度造成中国社会“新阶级”,享有既得利益的城市政府与居民不太愿意改革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农村居民在这种制度下长期被剥削。人为制度造成农民长期被牺牲,为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做出重大贡献,却也让农民沦为社会的次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