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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首日上路 北市有人选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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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璟民、黄旭磊、刘荣/综合报导〕要帮小孩报户口的父母注意了,民法亲属编修正后,小孩到底从父或母姓,须提交父母沟通后的书面约定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从昨天起,小孩子不再限定从父姓,不过第一天各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的出生登记案,大都还是从父姓,可能受到宣导不足的影响,并不是所有民众都知道要备妥约定书。也有一名妈妈指出,她知道子女姓氏已可约定从母姓,但她直觉认为“还是应该从父姓”。

男婴母亲争取 获父亲同意改姓

台北市的十三个户政事务所中,昨日仅北投户政所受理一件父母约定子女姓氏,由从父姓“刘”,改从母姓“郑”,特别的是,这名改姓的男婴,是去年6月1日出生的,过几天就一足岁,并非新生儿。

北投户政所主任张荣钟说,该名男婴即将满周岁,是母亲从任职户政单位的亲友处得知,依新制,小孩的姓氏在新生儿出生登记后,未成年之前,可经父母书面同意而变更,她积极与先生沟通获同意,昨持约定书为儿子改姓。

而高雄市昨天没有民众办理冠母姓,但有民众抱怨,新生儿办理登记还要妻子签下约定书,太麻烦。

新增讨论空间 商量半天徒增困扰

户政官员表示,昨天有一位爸爸来办理出生及户口登记,柜台要求检附妻子签章的约定书,他抱怨:“与老婆商量半天,到底要挂谁的姓,没结果。”原本直接从父姓,妻子不会抱怨,现在有讨论空间,妻子、娘家意见一大堆,徒增困扰。

互不相让 夫妻吵架 官员:顾虑人权

夫妻会吵架有民众建议,应该更改法条为,原则从父姓者不需检附约定书,例外从母姓者,才需要检附约定书,否则新生儿登记都要找老婆签名,会让夫妻吵架。

户政官员表示,过去很多再嫁的女子,带着前任老公的小孩改嫁,小孩不能从生父姓,新法改成非婚生子女可以改从生父、生母姓,让小孩得以认祖归宗,是顾虑人权的良法。

妇运人士: 立法仅修半套

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王如玄则指出,严格来说,民法赋予子女可以从母姓的立法,其实只修了半套,一旦父母无法取得共识,子女要从母姓,仍有法律上的疑义。

父母无共识 陷僵局

王如玄说,一旦父母无法取得共识,究竟应该交由法官判决或采取抽签决定,法界目前仍然未有定论。

王如玄希望法务部尽速完成立法,让从母姓能够回归子女的最大利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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