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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台
【大纪元4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市五日电)对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发函台中市政府指称,公共土地及公有建筑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电信业者设置基地台,引发市民质疑基地台恐将入侵校园,副市长萧家旗今天表示,对NCC的要求,市府仍需审酌各地区的状况,尊重社区居民的意见,不会贸然实施。
NCC日前发函市政府指称,第一类电信业者因电信工程需要,得使用公共土地及公有建筑物设置无线基地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电信业者,市府接获公文后即函转所属各单位,造成基层民众担心电信基地台恐将入侵校园,引起各界议论。
萧家旗今天出示NCC的公文中,详列全市共一百七十三个政府机关、学校,其中学校约四、五十所(包括国中、国小),还有警察局、派出所等单位。而副本函知的第一类电信业者,计有:中华、远传、台湾大哥大、大众、远传、泛亚等知名业者。
萧家旗表示,台中市是都会型城市,大楼住宅距离有限,居民早已对电信基地台林立,电磁波对健康的影响感到忧心忡忡,反对增设基地台的心声早已透过议会不断反映。
市政府还为基地台设置问题制定“台中市行动电话基地台设施设置管理自治条例”,规范比中央还严格,也已经市议会审查通过,可见这是符合全市民众期待的自治规范。没想到送到NCC备查,却遭认定为违宪无效,而不准备查,市府将继续寻求解释。
一旦电信业者根据NCC规定要求在学校或派出所等地设置基地台时,地方有什么“正当理由”可以反对?萧家旗认为,学校设基地台恐怕会影响发育中学童身体健康、造成心理压力,家长可能表示异议;若设在派出所,对警民关系可能有损,这些都是地方政府对基地台准驳的正当理由。因此,基地台是否进入校园或公有建筑,应会仔细衡酌各地区状况,充分尊重社区居民与家长意见,不会贸然设置,民众不必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