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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不说珠宝出借人 监院请法务部解释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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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二十八日电)总统陈水扁以出借珠宝亲友不愿身份曝光为由,拒绝提供夫人吴淑珍的珠宝相关资料。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今天表示,法律对申报人不愿提供资料,没有明确规范,监察院近日将行文法务部,是否可以此推定珠宝为申报人陈总统所有,认定陈总统漏报财产,以及珠宝鉴价问题。

若陈总统申报不实,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可罚新台币六万到三十万元,由监察委员上任后组成的廉政委员会,决定如何处罚。

监察院六月至今,已三度发函总统府,首度去函要求说明是否依规定申报财产,陈总统随后补申报珠宝十五项;因国亲党团检举,提供吴淑珍出席公开场合被媒体拍到佩戴过的三十一项珠宝照片清单,监察院再度发函,不过,总统府补申报表示,自购珠宝部分,已办理申报;向亲友借用部分,因涉及个人财产隐私,不便说明亲友身份。

监察院十日第三度发函,但陈总统仍以出借珠宝亲友不愿身份曝光为由,拒绝提供资料。谢育男下午表示,因为陈总统不愿提供资料,无法做后续查证,监察院近日会发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主管机关法务部,请法务部解释可否此推定珠宝属陈总统所有,认定陈总统漏报财产,也会与法务部研究珠宝鉴价问题。

谢育男说,对于申报人拒绝提供资料,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没有明确规范,未来若有申报人依此搪塞,监察院难以处理,因此发函法务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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