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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贿选案件牛步化?台司法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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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四日电)有关报载法院审理贿选案件牛步化,十年以上未结案件比比皆是,仍在一审审理的贿选被告高达一千五百七十六人,司法院今天下午发布新闻稿澄清,一、二审法院相关未结案件经清查合计三百八十三件,且大多数案件都能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审结,报载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

司法院表示,司法院长翁岳生相当重视贿选案件应在六个月的法定期间内审结,一再期勉各级法院克服困难,达成目标,司法院并督促各法院应确实有效审理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暨刑法妨害投票罪案件。

新闻稿指出,各法院多能遵守规定,避免案件审理延宕,其中若有因被告人数众多、案情繁难或其他客观因素,如传讯多位证人,依法行交互诘问等因素,未能在六个月内审结的案件,也均能叙明具体原因报院。

司法院表示,翁岳生对报载“法院审理贿选案件牛步化,十年以上未结案件比比皆是,并仍在一审审理的贿选被告高达一千五百七十六人”等报导,相当讶异,立即要求刑事厅清查相关案件审理情形。

新闻稿指出,清查后发现,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贿选及妨害投票刑事案件属于一、二审法院未结案件合计三百八十三件,收案一年以上有十三件,其中两年及三年以上各仅一件。

司法院表示,另根据统计资料显示,相关已终结案件,平均终结日数为一百一十五天,不满四个月,有百分之八十四的案件在六个月内审结,可见大多数案件在全体司法同仁努力下,均能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审结,报载情形应属误会,应予澄清。

司法院指出,今后将持续督促各级法院切实掌握时间效益,确保当事人权益,妥适审结案件,且对一些案情特殊的案件,将尽一切努力,排除困难,尽速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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