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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二日电)苏澳籍渔船“兴隆号”本月九日在硫磺岛东方海域捕鱼,船长遭船上中国渔工杀害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紧急派遣“和星舰”前往处理,历经十天航行,今天上午八时将人、船安全戒护押返苏澳港,涉案两名中国渔工依杀人罪嫌移送宜兰地检署侦办。
六月十日在太平洋硫磺岛海域上,发生海上喋血案的苏澳籍渔船兴隆号,二十二上午在海巡署船舰戒护下,返回苏澳港。//中央社 |
六月十日在太平洋硫磺岛海域上,发生海上喋血案的苏澳籍渔船兴隆号,二十二日在海巡署船舰戒护下,返回苏澳港。轮机长黄进兴(右下)下船前,祭拜冰存在船舱冰库内的船长陈木财。//中央社 |
苏澳籍渔船“兴隆号”(船上有台籍船长、轮机长,与中国渔工八人)今年三月自南方澳渔港出海,,前往硫磺岛东方海域捕鱼。本月十日渔船发出紧急求救讯号,经船主以卫星电话联系,均未获回应,怀疑渔船遭船上的渔工挟持,即报请海巡署处理。
历经五天全速航行,和星舰在十六日清晨五时四十分在距硫磺岛西方约九十五浬处与“兴隆号”会合,经登检发现船长已遭大陆渔工杀害,冰存于船舱内;海巡人员将涉案的杨姓、黄姓中国渔工、证人及相关证物带至和星舰侦讯,并戒护渔船返台。
海巡署表示,依凶嫌供称,九日下午二时多,两人因天候闷热、且船舱空间狭窄及工作压力等因素与船长发生争执,随即拿起渔刀刺向船长头部、胸部及背部数刀,船长流血过多而死。全案将移送宜兰地检署侦办。这次任务共派遣宝星、和星两艘巡防舰,动员人力七十九人,航行浬程达二千四百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