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三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教育、法制政策小组今天讨论运动教练任用、退抚等相关问题。教育部指出,专任运动教练定位,建议采绩效制,不采准用教师的永业制,退休抚恤则采取确定提拨制(离职储金方式)。
民进党团教育、法制政策小组中午讨论军训教官、护理教师及运动教练三类人员任用、退抚等相关问题。教育部长杜正胜、行政院体育委员会副主委黄启煌等官员列席讨论。
教育部提出的说明指出,专任运动教练定位,教育部建议采绩效制,不采准用教师的永业制,教育部规划的各级学校专任运动法制制度,除退休抚恤采取确定提拨制(离职储金方式),与学校教师采确定给付制(退休金方式)不同外,其余运动教练的权益事项均准用教师规定。
教育部表示,所规划的绩效制为“改良式的永业制”,主要在同时保障绩效良好的运动教练,并得淘汰不适任的运动教练,避免重蹈不适任教师的覆辙。
不过,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王淑慧(台北县)转述,体委会比较倾向采取比照教师的永业制。
王淑慧说,教育部在四月份的民调显示,全国二十五个县市,有二十个县市支持采绩效制,比率达百分之八十;四十所国立高中职设置体育班学校中,有三十四校赞成绩效制,赞成比率达百分之八十三。
她说,教育部针对运动教练制度办了五场座谈会,出席会议者,赞成采绩效制有百分之四十九点八,赞成采永业制者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一,除体委会辅导的一百七十三名运动教练支持绩效制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九、赞成永业制者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一外,教育部的民调显示赞成绩效制者较高。
王淑慧表示,党团建议,教育部应开一扇门,指定一大学让运动教练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修取得资格。杜正胜对此建议也表示认同。
她说,在军训教官部分,大家有共识,军训教官如欲转任教职,可以依管道进修取得资格;但教官也可选择留任军职,退抚制度就比照军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