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风风雨雨 (7)
七.释放数天后再次被拘留
11月22日,新城派出所再次把我关押——留置。他们说我和沈雪梅串联,有什么密谋。事实上我和她只通一次电话,只说了三句话,也没有涉及法轮功的,完全没有什么密谋。说我借钱又准备去北京或广州九运会闹事,借钱是我个人的事,去那里就还没有计划。他们最主要的原因是九运会赛期,怕我们走出去,所以把我们关起来。当时我家人很紧张,刚刚从三水回来,什么事也没做,无名白事又抓了去,他们为我去公安局,市信访办要人,把意见反映到省人大。他们解释是云浮市委书记温耀深、罗定市委书记钟德标(现因贪污受贿被判监入狱)和罗定市长李尧坤的意思,主要预防我们再走出去,如果再走出去的话,江泽民都要点名批评罗定,云浮市委书记、罗定市委书记可能都要下台。这不是将他们的压力转到我们的痛苦之上吗?这样不合法、不合理的处罚我当然不接受,这样简直无法无天。当天我开始绝食。
11月24日,公安局定下行政拘留我们十五天。当时见到沈雪梅,她也是这样嫌疑抓来这里留置的。中午,我们被送进行拘所。
11月26日,被强制灌粥水。
11月27日,公安局谭伯勇和我父亲来看我,父亲说公安局给他看了中央文件,要严厉打击法轮功,如果我不转化就会被判刑十五年。谭伯勇也说:“我只要在法院、检察院上签字你不转化就可以了。”这样使我更加要绝食下去,抵制判十五年。但是拘留所的干警就劝我吃饭。不会判十五年的。
11月28日,公安局谭伯勇向我解释,不会判十五年,因为我刚刚劳教回来,行拘期满就会释放。晚,恢复进食。这次绝食时间持续六日。
12月2日,公安局提前释放我,将我交给家人。叫家人看好我,说以后再叫我去云浮洗脑班二个月,叫那些专家、教授给我们上课。这不是又把我关押起来。我不知道政府是不是随随便便关押一个人,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12月4日,沈雪梅也从行拘所释放出来,和我一样受监控。@*
(待续)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