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13日报导】检讨社会治安问题专题系列之四(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三日电)根据警政署的统计,台湾地区的刑案犯罪率自民国八十九年一路攀升,外界认为重大刑案应速侦速结才能发挥吓阻效果,其实,应在兼具程序及证据下,适切提高破案率及速度,法院加快审案速度,才是打击犯罪、改善治安的正确指标。
台湾警政署的资料,台湾的犯罪率 (每十万人口刑案发生数)从八十九年的一千九百七十六件,一路攀升到九十三年的两千三百零六件,显示经济环境不佳确实与治安恶化有相当高的关联性。
台湾社会近年面临家庭功能的失衡问题;中央警察大学教授郑善印即指出,民国八十年台湾每千人的结婚率与离婚率相差为五点七倍,但到九十年后差距缩短为三点四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子女难以接受正常的家庭教化,最终可能都会反映在犯罪率的呈现上。
此外,失业率不断攀升、国内外人、货、钱频繁交流引发的负面问题,都是导致犯罪率激增的可能因素,但另一方面,国内警方的破案率始终在五成五到六成之间摆荡,虽然高于美国,但比起南韩超过八成的破案率,仍有改善空间,在健全家庭、社教功能等能够真正杜绝犯罪的环境未达成前,也只能靠警方破案维系治安。
在中华民国迈入人权国家之列后,改善治安不应陷入“速侦速破”的迷思;中央警察大学教授叶毓兰即曾指出,以表面数字做为观察治安指标,容易造成警方吃案问题,其实警政首长应少向民众或民意机关开出“限期破案”或“降低犯罪率”等即期支票,杜绝吃案、提升民众对警察办案的信任更重要。
行政院长苏贞昌就任后,曾对治安工作表示,将来他不需要看大排场的防抢演习,每个抢案在第一时间能够破案,就是最好的演习,所谓“擒贼要擒王,抓偷要抓赃”,防范犯罪除应针对源头查起,例如断绝销赃管道枪,毒品的泛滥也要从源头处理。
学者认为,唯有兼顾程序正义、证据齐备前提下的破案率及速度提升,才真正具有意义,此外,法院审案牛步化也是令民众不信任司法、治安满意度偏低的重要原因,司法机关侦办重案时,若能像去年侦办“毒蛮牛案”,检方侦办七天起诉,法院审理二十六天宣判,相信就能让外界对司法机关打击犯罪重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