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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票未过门槛 立院罢免总统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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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四日电)中华民国宪政史上第三次罢免总统案今天在立法院院会记名投票,出席一百三十一席立法委员,同意票一百十八票,不同意票一票,无效票十二票,未达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即一百四十六席立委同意门槛,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罢免总统案不成立。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罢免总统、副总统案,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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