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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分局鉴识办案 侦破民众领车后又遭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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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基隆市四日电)今年六月板桥土城商人魏增财所有的5H-2296 自小客于土城遭窃,报案后翌日,北县警局保安队员警于中和寻获此车,但车主办好领车手续后,车子又遭一名三十多岁男子窃走,北县瑞芳警分局于六月再寻获此车,在采取指纹数枚及染血卫生纸后,今天在中和逮捕到嫌犯到案。

一个月后,刑事局指纹室指纹鉴验书比对结果揭晓,车上所留下的指纹是潘姓男子所有(台东县人,无业),经警方调查,潘嫌目前因案拘禁于基隆监狱中,于是瑞芳分局立即派员前往基隆监狱对潘嫌进行侦讯,潘嫌见警方出示指纹鉴验书后,也立即爽快的坦承犯下本案,但潘嫌表示仅参与六月十八日晚间第一次窃车,被害人第二次遭抢车时并不在场。 潘嫌向警方坦承,九十四年六月十八日晚间二十二时许,偕同林姓共犯前往土城市永安街行窃5H-2296 自小客得手,翌日,他将车子借给林嫌使用,不料却看到新闻报导说林嫌抢被害人车子的乌龙事件。

警方根据潘嫌供词今天至中和市一带埋伏后逮到林嫌,林嫌则向警方供称,年六月十八日晚上,他与潘嫌一起,因为要回中和市住处,潘嫌跟他说要向人家借车载他回去,并叫他在楼下等一下,之后潘嫌便到隔壁巷子内,过不久就驾驶这辆5H-2296 自小客出现并载他至中和住处,而且将车子借他使用,但他事后也知道车子是偷来的。

林嫌表示他将车辆停放在住处附近楼下,于六月二十日下午十三时左右下楼前往开车,当时他有看见一男一女站在车子旁边并一直看着他,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一男一女就是车主,当林嫌径自将车门打开进入车内后,这一男一女立刻冲了过来,对他大吼大叫,他因为害怕就立刻将车辆开走,也不顾车主有对他拍车门的举动,后来当天他看到各台电视报导才知道事情大条了,他竟然抢了车主的车,他没想到警方竟然会从车上采证到指纹进而找到潘嫌,再追查到他。

瑞芳警方凭着优异的鉴识采证技术因而侦破此案,当时车主车辆遭抢时一度相当不谅解警方,但事后却也对瑞芳分局的积极侦办与热心的服务态度深表赞许,此案同时也印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警方讯问两嫌后,依刑法抢夺及窃盗罪将林嫌移送板桥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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